破产企业未参加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的退休职工得重大疾病如何报销?具体该找哪个部门?具体能报多少?在网上已经找到相关信息但是还是不太明白,请律师详细解答。还有下面这段话是什么意思: 破产企业职工的医疗费由当地医疗机构负责管理。破产企业参加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的,其职工的医疗费从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统
我是湖南郴州的,属于特殊工种,55岁退休,养老金也只交到55岁了,但是劳动局现在说是我还要一次性再交5年的养老保险到60岁才能领取养老退休金,请问国家在这方面有这样的规定吗?我还要再交5年的养老保险吗?
我家是江苏连云港的,我父亲60了,一直做点小生意,快20年了。现在想办理办理个体企业退休保险,但是去咨询的时候劳动局说要拿10年前的营业执照才行。那东西没有保存好啊,没有那东西现在不好办了,有什么好方法吗 ?
本单位职工在九五年前主动提出辞职,已按劳动部门的规定给辞职金,当时按还没办养老金保险,据养老保险部门的规定只能保在册的职工,所以辞职后的工人就没有办,现在过了十几年要退休了来单位要求给补办原来在厂工作期间的退休年限,请问是否有这方面的政策。
现在很多企业面临这样一种情况,很多老员工已达退休年龄,但社会保险没有买满15年,在社保无法办理正常退休享受待遇,而作为企业方却已员工已达退休年龄为由要求员工在企业办理退休手续,也就是终止劳动关系,而且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请问这种做法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吗?如果不符合,企业以怎么操作这批员工的情况呢。
我父亲在一家原来是集体企业(后改制为民营股份制企业)临时工,83年开始在此单位上班,直到2011年6月份,单位因为他岁数大了,也快满60周了,就不让干了.在工作期间,单位没有给上过任何保险,也没有签过劳动合同.我想请教一下专业人士,这样的情况,可以向原单位申请哪些补偿?相关的法律条文是什么?直接向单位索要,还是去劳动局
我是在外资单位办理退休手续的,当时公司还没有工会,所以目前还未参加《退休人员住院保险》,去街道咨询过“一定要到单位去办理”,这样的话会很不方便,是否有变通的操作,我希望可以在户口所在街道办理,这样会方便很多,盼回复
我们公司的一个外地员工想要在北京办理退休,但是北京缴费不足10年,想让我们公司帮其补缴99.11-01.10两年的保险就正好凑够10年,但是据了解,他老家的在99.11-00.10为其在当地上了保险,那如果我们公司要为其补缴这两年的就造成了重复缴费,但是他本人要求在北京办理退休,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单位说给报销百分之七十 自付百分之三十 还要出具供暖公司给予的百分之三三十免付证明才给那百分之七十 请问有什么依据? 或者如何办理?
我们己退休近2o年,因年老多病无依靠,儿女都落户在上海,要求我们去上海安度晚年,已买住房,我们是晚婚晚育,符合计生政策,早已办理上海的暂居证,五年前去上海的派出所申报过入户申请手续,让我准备各种资料,一切齐全,但要我们两老人一起去派出所表态簽字,因我突发脑血栓不能前往,经一年多养病后再与儿子一起去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