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停在路边上下客,我方车辆从公交车外侧开过,车速为30多马,一行人为去赶对面的公交车,从停止的公交车前方突然冲出,行人没有在斑马线上行走,当时我方车辆直行,前方也没有交通信号灯。然后我方送伤者去医院检查,除了胳膊有软组织拉伤外,无骨折,无其他问题,留院观察一晚,第二天出院。我方垫付了目前所有医疗费用,请问这样情况责任一般怎么划分?
晚八点十分左右,由于路灯昏暗当时那个十字路口无红绿灯,视线不好,一醉酒行人横卧在刚过十字路口的由北向南的超车道上被我车撞伤,我采取紧急措施送医院及时抢救,并及时报警。且该行人也有开车他的车停在由南向北的马路旁边,请问责任怎样认定?
伤者是51岁的一个妇女 孕有2个儿子 一个25岁跟随前夫 一个13岁父亲也因交通事故已经身亡 跟随伤者 无力承担任何费用 现在伤者的治疗费用由肇事者垫付 出事地是一条长下坡路段(南坪到会展中心) 机动车驾驶员视野开阔 遇上行人横穿马路(有地下通道没走) 被机动车撞伤 责任认定一般行人会负多少责任?出事时伤者是一个人 伤
我开着货车以60迈的车速在变更车道与一辆往快车道骑车的电动车在绿化带顶头相撞造成他面部多处骨折的牙掉了三颗嘴唇掉了一块肉,我已经出了一万医药费对方还要两万说是后继费用以及营养费务工费
行人横穿马路,未过护栏,在单侧第二车道被机动车撞伤,责任如何划分呢?涉及的医疗费用和后期的费用怎么计
我下班时由东向西,过十字路口,在双侧第二车道被机动车撞伤,责任如何划分呢?涉及的医疗费用和后期的费用怎么计算呢?
行人喝多了酒跑到行车道上要自杀被车辆撞伤责任是怎样认定 现在行人在医院,驾驶员积极为行治疗,交通部门 是否将扣压车辆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