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贵阳人,我老公在一个军级单位,是一个副团级干部,我已经随军,但是没有工作,请问我老公如果转业后回贵阳,我是否安排工作?
我想知道贵阳的安置情况
军人家属因随军调动工作,是否属于《条例》第十条中“非本人原因”?
军人家属因随军调动工作,是否属于《条例》第十条中“非本人原因”?两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满10年,是否可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大家好:请教一个问题 我属于 04年底退伍是一期士官 分配到地方事业单位工作 到至今也有好几年了 才发现没有编制 ,请问我是否有编制 该如何解决。
丈夫是北京团职军官,妻女现在外省工作读书,妻子为事业单位人员,丈夫部队分房需以随军为条件,妻子担心赴京工作解决不好不想轻易放弃原籍工作,可否只办理孩子随军或者能否妻子随军不随队仍保留原籍单位工作,同时将孩子户口迁到北京读书? 困惑之极,若能详细解答指点,在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