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平时都是将收入全部交给老婆的,双方的存款放在我老婆的一张卡里,卡号和密码我知道的.但是卡是由我老婆保管.现在我和我老婆闹离婚,我老婆将双方的存款共28万元全部转移了,怎么办? 这些存款是我和我老婆结婚后存下来的,应该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如果全部给她,我不甘心.
我妈妈有笔存款是她百年之后用现在沒有经过我妈同意小姝就私自转存在她自已名下她这样做对吗另外其他子女应怎样做才能使这笔钱小姝动用不了
因为老公有了小三,现在他和我在闹离婚,目前只是协议离婚,没有上诉到法院,以前我们的存款都是存的他的名字,他却说存款没有了,我问他去哪里了,他说他花掉了,投资古董买到假货了。我查到我们的存款在最近半年内分很多次,每次几万这样取走了,但转走后我不知道,估计是存到他亲戚名下了。我如果现在到法院起诉离婚,申
我老公在闹离婚期间偷把他存折上的二十万现金转移到小三存折上作为他们日后的生活费,一年多后我知道了,这笔钱我能否要回,需要那些证据。
我现在要离婚,对方名下存有我们婚姻期间的大部分存款,具体数额我也不详,在哪个银行我也不知道,可能多家银行都有,我应该怎么向法院陈述这个事实,要求法院追讨这笔存款呢?如果他转移了,我该怎么办呢?十分感谢!急急急!
一方私自提供银行取款存折和取款资料给他人一次性把银行的夫妻共同存款取走,法庭上不承认是他取走的,因为不是他的签名,经法院调查和银行核实取款的时候当事人也在场,法院认定银行存款是当事人取走的,请问这是恶意转移夫妻存款吗、如果是恶意应该怎么处理这笔存款
我爷爷住医院的时候,我爷爷把自己的银行存款交给我爸管理,用来交医药费的,后来三叔和我爸担心爷爷死后难取钱,所以在大家意见一致的情况下,把爷爷的所有存款都转到我爸的银行账户里了,也没有写任何证明,当时爷爷在病危当中。后来爷爷过世了,那在我爸账户里的钱,算是遗产吗?
我丈夫与小三相处多年,2010年4月19日在我丈夫提出离婚诉讼期间,小三要我丈母夫往她帐上存20万元钱作为他们今后的生活费他们于2010年5月13日办了后来我丈夫的离婚诉讼请求被驳回。我是2011年4月才知此事,现在我怎样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把这钱要回。如果起诉小三,我没有收据怎么办?我需要取什么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