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今年3月份一天晚上的6点钟左右,在乡下的一条东西混合路上,我的车是由西向东行驶,一个开摩托车的是由东向西行驶,他在撞掉了我们前面一辆汽车的右反光镜后又撞在了我的车上,前面一辆车因为避让停下时已经让到了路的北边上,而我的车停下时在正常行驶的路面上,当时因为是下班的高峰期,所以车速很慢大概在30-40
我在晚上9点10多点开车撞伤人。先擦到亭在路边的面包车再撞到人的,后来我走了又回来,看到有2/3十人在围观,心里害怕就开车走了80-100米左右自己把车开到江边的园林园里,自己也受了伤,当时晕了过去。交警定我是醉酒撞人后逃逸。撞伤的伤者要我赔偿她7到8万元私了,另外住院费医药费7-8千元也要我给,要不她就不出院,一
她现在每天晚上自己坐摩托车回家,白天又回医院转一圈,然后又回家了,天天都这样。医生说可以不用药了(打点摘),也可以出院回家了。她还要我交钱去医院,她要一直住到我给钱她为止(死赖)。现在是要3到5万元了。她正常开工一个月是3000到3500元,保底2000元。医生都说她狮子大开口要多了。那我应该怎么办啊、、、、、、
甲醉酒开车,载着朋友乙,然后甲开车撞树导致乙死亡,请问甲是负全责吗?甲都触犯了什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