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在一个镇上,政府坐落在我们边上,陆续的10多年政府搞开发,从外招商引资,已每亩25万的价格卖给投资商,然后政府出面已每亩2.5万的价格再弄我们村的手里买土地,这样的弄了10多年,到现在我们村的土地基本卖光了。今年又在弄开发,要占我们家的房子和菜地,田地,但是他们又给不了我们大家的条件,今天政府说了:“要实行强行措施。”请问各位专家,政府这样做,行吗?
因为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低、没有任何保险。有的老师在工作岗位上已工作了二三十年,有的已经五十多岁了所以他们集体上市府反映问题,结果听说县里下了命令每乡镇开除一两个去反映问题的人,镇府的这种做法对吗?被辞退的幼师该怎么办?
国有企业——送藻煤电公司在我村修一风井,因要拉机械器具,强行在我村修马路,没有和老百姓签征地协议,也没有给予补偿,政府出面帮着矿上完成修马路,老百姓向政府讨说法,政府就一句话敷衍过去“这是在帮你们老百姓修路”,当老百姓去马路拦矿上的车,讨说法是,还被抓去了派出所。这该怎么办呀?
事发与2012年3月14日下午三都县周覃政府干部职工以谭勇为首共三十多人强行开挖我的菜地以及地上附着物、青苗、和建筑设施共计197.47平方米,我该怎么办?
律师您好,我们村建工业园区,镇政府收取我们的农业用田,合同为16年,三万元一亩地,个人所得为2.4万元一亩,6千元归大队所有。镇政府收购以后卖给开发商建工业钢厂,一亩地的费用也会高很多,合同16年我们所得的一亩地2.4万元等于1500元一年,这根本不能满足16年的生活条件,请问郭律师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土地,怎样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