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8日,我受江西电视三台"好时购物"节目影响,通过热线电话4007208888以1399元的高价购买市场价不到千元的卡西欧Z9数码相机,商家称送货上门,实际上是委托邮政代收代付,交了货款后才见到包裹,开包装后,才发现商家是上海誉好邮购公司,而且三包凭证不规范,没有填写,也没有商家的印章,成了无效凭证.考虑到,在收看节目时,节目没有任何有关上海邮购公司的信息,我的本意没有向其购物的意向,觉得这是变相的强制交易,且节目有欺诈性宣传,以至造成本人用高价买了低价位的货物,感到权利受到了侵犯,于是,第二天上午就向上海誉好邮购公司提出了退货的要求,遭到拒绝,不得已,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投诉,然而,至今,商家还是拒绝退货,仅在三包凭证问题上,由其上一家经销商"杭州好邦数码科技公司出示了一份"确认书",意思是上海誉好邮购公司所销的数码相机可以享受全国联保.这也无疑是"掩耳盗铃"之举,商家的确认书是不可能会对生产商或总经销商的维修部门有约束力的.现在算是穷尽了救济手段了,要争取权利,只得起诉.我打算就向本人居住地法院起诉,因为我觉得,买卖的成交最后是邮政代办的,收货款在我们这里,交付货物也是在我们这里.不知这理由能够站得住脚?这是一,二是可以用什么理由来起诉,有什法律和法规来支持诉讼请求?另外,我希望能得到媒体的关注,但仅仅是起诉商家,可能媒体不会感兴趣,打算把电视台列为共同被告,提高新闻看点,不知这样能否可行?
在网上向上海315投诉网投诉过二次,第一次投诉后,上海誉好邮购公司通过其上线“杭州好邦科技公司”出示了一份确认书,表明相机是好邦公司出的货,保修卡上没有销售商的印章,也可以享受全国联保。第二次投诉后,上海消协有关工作人员电话回复“已经结案,不再受理......,就算是花钱买个教训吧。”
2006年8月3日,我在汉中一家移动代理服务商处办理了一张卡号为15091730520的移动卡入网服务,当时提交了我的身份证,8月6日,我的手机上显示受限服务。同时收到一条来自10086的短信,其内容为:“尊敬的移动用户,你的密码已于2008年8月6日修改为551227,汉中移动公司。”8月22日,我在南郑县城的移动服务厅去询问,为什么
2006年8月3日,我在汉中一家移动代理服务商处办理了一张卡号为1509173****的移动卡入网服务,当时提交了我的身份证,8月6日,我的手机上显示受限服务。同时收到一条来自10086的短信,其内容为:“尊敬的移动用户,你的密码已于2008年8月6日修改为551227,汉中移动公司。” 8月22日,我在南郑县城的移动服务厅去询问,
邻居因为私自加门,即影响我的通风采光,又侵害了我对公共部位的合法权益,请问我应该如何起诉,是以相邻权还是共有权起诉,或者两个可以同时成立。这个属于法学上的一因多果行为吗?
女朋友前些年办理了一张招商银行的信用卡,近一年来一直没用,最近她同学因为网购需要她帮忙支付款,女友竟然把信用卡的卡号跟密码告诉了她同学。我这女朋友总是太轻信别人,对好友没防备之心。结果她同学就用信用卡连续刷了几笔,如今银行打电话来催帐,我们是否可以起诉她同学呢?虽然女友也有责任,但是不知道如何界定,
广州纯儿服饰有限公司起诉广州麦珈服饰有限公司侵权 广州纯儿服饰有限公司自创建以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顾客为重点,诚信经营,赢得了经销商、消费者的高度信赖。随着纯儿牛仔公司的壮大,品牌影响力也不断增强。 在12月初,纯儿牛仔公司接到匿名举报,称广州麦珈服饰有限公司盗用纯儿牛仔公司的年会庆祝照片进行
我把房屋租给某国家干部,他骗我与他妻子订立合同后,他妻子也没有工作没有收入为由,在我的房屋社区(她户口不在这里)开了无工作无收入证明,一直不缴房租。我起诉法院,她被判立即支付房租。她自此开始在网络上到处发帖毒骂我父母和全家。我想起诉她,应该如何下手,怎样写诉状。
我在年前在征婚网站上认识一个人,后交换联系方式一直在QQ上聊天,经聊天了解到,他说他是广州某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处的援助律师,在QQ聊天时,就经常说去哪里哪里出差,在广州已经买房,后面聊得还算可以,年后大概2月底就见面了,见面后经常电话联系,感觉还可以,但后续也是经常说忙,3月8日时确定了恋爱关系,当时因家里
假如麦珈被告倒了,那些加盟商会怎么样呢?我还有几千的货款在他们手上,因为没有货,所以也不肯退我钱
家母到家乐福超市上滚梯时不幸摔致脊椎骨折如何起诉他赔偿 超市方主动垫付了初期医药费。家母今年77岁现住院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