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已双亡,房屋无户口,家中只有一女,物业现在不肯退房,一定要我出具“家中只有一女”的公证书,是否一定要此公证?还有就是与动迁组已签订合同2个月,至今事情未解决,还没给我动迁费,我是否能索要赔偿、
我想问一下;我家只有9.4平方但我户口不在里面动迁,说我不能拿房子只能拿货币是吗?还有我想问一下我家住在黄浦区海口路如果拿钱我 应该拿多少。谢谢!
事情经过如下: 03年10月份,我于大连市旅顺口区**村购买了一处五间体的瓦房。之后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经金家村大队批准通过,去上一级的铁山镇征服办理过户。但得到答复是由于我户口不在金家村大队,所以不能给过户。现在的状况是我手里持有原房主名字的房产执照、买卖合同、公证书。由于涉及房屋拆迁,我想请问这种状况
我在2005年买了一处临街的平房,2005办了个体营业执照,一直在营业。在2010年附近都在动迁,导致营业执照年检不了,请问赵老师,如果我2010年没检照,2011年动迁,开发商会把我的营业平房算做普通住宅一样处理吗
律师好:我是大连庄河的。我咨询个问题。我有一个40来平米的门市有房照。现在在我的门市后面要建个居民小区(个人开发)。因此我们的门市要动迁,听说开发商不动迁,因为他们嫌弃我们要价高。所以叫政府动迁,政府现在编造说要规划修路的理由。 现在问题是我们能不能拿到与开发商卖的门市价格同样价格的补偿?我们
你好 我是2003年在大连 甘井子区革镇堡棋盘子购买了一套农村房三间房 现在动迁了 给的补偿感觉不合理 因我不是大连的户口 所以动迁给的补偿和当地村民补偿的不一样 当地的每人3平是免费给的另外还有每人给20平是要花钱的 但是很少 我们外来的 一户只有3平 没有每人20平的 我想请教一下这样的补偿合理吗?
我们家是三兄弟,动迁分的房子,分到两个一室户和一个两室户,当时两个哥哥都不愿意和父母居住,家中争吵不断,最后我们夫妻俩无奈之下同意和父母居住,房产证上写的是公公的名字,这些年我们对公婆都照顾有佳,邻里也是有目共睹,现在公婆都已经去世了,但死前却没有立下遗嘱,我们这套两室户的房子是49个平方,而且我们只
律师及网友们你们好: 本人生于1988年,男,户口所在沈阳市于洪区。 在我2、3岁时父母离异,法院判决结果为房产与我均归我父,但因父亲不是本地户口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过户。 2006年母亲再婚,男方系安徽省人,婚前签订财产协议书并已公正。同年,继父用我家卖耕地钱帮助我家在原有的房产土地上盖起200平米住
我家主要经营建筑方面的东西的租赁,执照是个体私营企业,现在所在地有四亩地,有房屋执照的住宅有425平方米,没有房屋执照的厂房有600平方,我家人都是城市户口,我想问一下除了给相应的425平方米的面积的楼房补偿外,我们要求对经营方面补偿合不合理?具体应该给补偿多少?属于政府动迁,目的是盖廉租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