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的渗水纠纷,楼下是哥哥的房产(而且是经济适用房,不能出租和出借),住的只有弟弟,哥哥住其他地方,损失的衣柜和衣物都是弟弟的,弟弟称装修是他装的。但在上法庭前我们不知道房子不是弟弟的,因为与我们自己调解,物业调解,社区调解都是弟弟,在社区签的人民调解书,弟弟却签的是哥哥的名字(我们当时也不知道弟弟叫什么,以为就是他的名字,弟弟也从来没表示过他是他哥哥的委托人)。现在他们起诉我们,原告是哥哥,而哥哥整件事一直没出现过,法庭上弟弟以委托人身份上庭,我想问的是损失的衣柜和衣物都是弟弟的,1.那哥哥作为原告是否不适格,应重新起诉?2.因为他们是两兄弟,哥哥完全可以说他委托弟弟装修,他付钱,而衣物也完全可以说是哥哥的,那哥哥作为原告是不适格,也不影响整个事了吗?
各位律师你们好: 就是在房产证上加名和银行那边同意加名,但要重新签合同,必须要我老公到场,但是他不愿意跟我一起去处理此事,想问一下,此情况是否可以起诉他。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请根据上述案情及观点,结合行政诉讼相关理论和规范,你认为行政诉讼原告是否具有起诉资格
甲经某行政机关(下称乙)审核批准,在一商住楼低层开设“卡拉OK厅”。营业期间,该商住楼2—7层的居住户共九家,以其营业噪声超出国家规定标准,严重影响他们的休息生活为由,以乙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被告颁发给甲经营“卡拉OK厅”的证照,并提供了环保部门在其中两家(二和三层楼住户房内)监测到的该“卡拉
请根据上述案情及观点,结合行政诉讼相关理论和规范,你认为行政诉讼原告是否具有起诉资格,应该由谁承担举
甲经某行政机关(下称乙)审核批准,在一商住楼低层开设“卡拉OK厅”。营业期间,该商住楼2—7层的居住户共九家,以其营业噪声超出国家规定标准,严重影响他们的休息生活为由,以乙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被告颁发给甲经营“卡拉OK厅”的证照,并提供了环保部门在其中两家(二和三层楼住户房内)监测到的该“卡拉
请根据上述案情及观点,结合行政诉讼相关理论和规范,你认为行政诉讼原告是否具有起诉资格,应该由谁承担举
甲经某行政机关(下称乙)审核批准,在一商住楼低层开设“卡拉OK厅”。营业期间,该商住楼2—7层的居住户共九家,以其营业噪声超出国家规定标准,严重影响他们的休息生活为由,以乙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被告颁发给甲经营“卡拉OK厅”的证照,并提供了环保部门在其中两家(二和三层楼住户房内)监测到的该“卡拉
请根据上述案情及观点,结合行政诉讼相关理论和规范,你认为行政诉讼原告是否具有起诉资格,应该由谁承担举
甲经某行政机关(下称乙)审核批准,在一商住楼低层开设“卡拉OK厅”。营业期间,该商住楼2—7层的居住户共九家,以其营业噪声超出国家规定标准,严重影响他们的休息生活为由,以乙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被告颁发给甲经营“卡拉OK厅”的证照,并提供了环保部门在其中两家(二和三层楼住户房内)监测到的该“卡拉
2审判决后快到2年,双方都不履行判决,可否重新起诉,房子是否归卖方?
8年前, 我把房子卖给乙方,乙方付款50万, 剩下50万5年前过户时再付, 过户费我负责。可是5年前房价掉了,乙方拒绝付款,我又没追讨。不了了之。 之后房价涨了,乙方告我跟我打官司。1年半前2审判决下来了,乙方违约,但合同有效,我30天内协助乙方转名。但之前, 乙方10天内付我违约金50万。 由于判决没提到过户费
离婚协议不能得到履行,是否可以起诉到法院并要求重新处理财产和小孩抚养问题。
我今年8月与妻子离婚,协议房子归女方,房贷由女方负责偿还。小孩归女方,男方不负责承担任何费用(包括抚养费和医疗费、教育费)。但实际情况是,女方没有经济来源,她要离婚时是其父亲承诺会给她一笔钱,但离了之后他父亲又没钱给她,女方无力承担房贷和小孩抚养费。所以离婚后半个月,女方又希望我回去,我出于为小孩着
原告不是一个人,起诉内容也不一样(但遗嘱是一份)是否可以追加起诉?
老公因病去世.有自书遗嘱1份.儿子5岁。 遗嘱内容:属于我的银行存款归妻子所有,房产属于我的一半产权归我的小儿子所有,我的"老来福"养老保险受益人按协议执行(受益人母亲). 现在我查到老公去世后,有一大笔银行存款被我婆取走。 请问: 1、我儿子(5岁)作为原告已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房子所有权人为我儿子,现在我想追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