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营了一家旅店,听说最近要动迁,不知道我作为旅店的法人能否得到补偿。如果有补偿,应该得到怎么样的补偿。房子是租的,我有工商手续而且正在营业。
各位律师请帮助—— 关于第一个问题: 老公房的承租人是我对象的外公,早已过世,但是租赁证书上的名字没用改过。该套房屋内的居住户口实际上有我对象,她外婆,她舅舅三人。2008年随旧城改造,政府分别给予三人补偿:我对象现金24w;她外婆现金24w;她舅舅以低于市场50%以上的优惠回购一套当地动迁房(当年实付价格约60w
我家在哈尔滨市延寿县城镇内,地理位置优越,独院,平房,要动迁,但是开发商说只按1:1给补偿面积,请问是不是不合法?我听说国家标准还1:1.3,听爸妈说有些人已经签合同了,请问各位律师,1、我家这种情况,国家标准是按照多少补偿的?2、还有就是,现在拆迁补偿与户口也就是常住人口数有关么,我户口由于学习原因迁到了哈
事情经过如下: 03年10月份,我于大连市旅顺口区**村购买了一处五间体的瓦房。之后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经金家村大队批准通过,去上一级的铁山镇征服办理过户。但得到答复是由于我户口不在金家村大队,所以不能给过户。现在的状况是我手里持有原房主名字的房产执照、买卖合同、公证书。由于涉及房屋拆迁,我想请问这种状况
国企营业用房出租后,承租人转租,第三方作为实际经营者,进行装潢并取得执照,遇市政动迁。第三方动迁补偿包含哪几项?法律根据?谢谢专家。
大连开发区一小区的住宅,用于公司经营,取得营业执照,并依法纳税,经营不到一年的,在动迁过程中,按什么标准进和补偿?
我是阜新市太平区 水泉镇户北营子村 五主村民 农民户口,2006年迁入城市户口 因为离婚,又迁回农村。 目前政府改造郊区 在该村动迁。 村上按照人口给土地补偿费用。 我想询问是否我可以享受这个动迁的待遇。
请问在鞍山农村动迁前办理社会养老保险与以后的动迁时国家的补偿政策是否有 冲突,或是可以说交了社保就没有动迁的各项补偿款了! 谢谢
我家是10年动迁,在11年4月交的房屋差价。在楼没起来时,已定下楼层,可在交钥匙时开发商告知我家房子与别家分重复了。我想问我应该怎么样维护我的房子?而且开发商是否应该给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