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老公于二零零三年领取结婚证,我户口在四川至今还未合户,我户口上有一孩子(属非婚生子但上户口时已接受过处罚),老公是初婚无子女,当地计生委已开出证明,按说我应该可以再生育,为甚麽我的户口所在地说我不能生育,不批给我准生证。
我妻子于06年登记结婚,本来婚姻还算美满。但妻子于去年年底外出打工后,家庭观念日渐淡薄,逐渐达到了没有共同语言的地步。其实当我感到我们夫妻感情破裂时,也很痛心,但经过我仔细观察后,我们这种名存实亡的婚姻已无调解之余。所以我于今年5月份就向她提出让她尽早回家协商离婚,但不知她是出于何种理由,总是将回重庆
你好!我和老公都是外地在京人员,我老公离婚后有一女,判给女方抚养。我初緍。现我回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办理准生证,对方要求男方户籍所在地出具离婚后未在生育及未收养孩子等内容的证明。电话沟通咨询过,那边户籍所在地居委会不出此证明(要居委会出此证明才能拿到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说可以写未申领过二胎指标,但是
我这种情况为何不能算工伤,怎样才能做才能换我一个公道、谁能告诉我
我在下班途中被后边来的摩托车撞到并抢走了我的包,造成右胳膊骨折,当时给派出所报了案。就这样那着派出所的东西申请了工伤认定,劳人局的回答是;这是刑事案件不能认定为工伤。派出所这边又没结果。我不知道怎样做才能还我一个公道。谁能告诉我、
B在未经A的许可下,把A的货物进行贩卖,时候A发现货物不见了,向B进行索要,B却指认货物不属于A。PS:B是A的雇主。货物是A跑业务收回到厂里要进行加工的商品。我想请问,这种情况下,要提供怎样的证据,才能以何种方式状告B。
B在未经A的许可下,把A的货物进行贩卖,时候A发现货物不见了,向B进行索要,B却指认货物不属于A。PS:B是A的雇主。货物是A跑业务收回到厂里要进行加工的商品。我想请问,这种情况下,要提供怎样的证据,才能以何种方式状告B。
我和妻子感情一直不和,直到去年六月份,我的工作地点到了外地,基本就没感情了,后来我在工作地又结识了,现在的女朋友。我跟妻子也商讨怎样离婚,但她一直拿孩子(9岁)抚养费要挟,必须每月1500元,要么就别想离婚,我到底怎么样才能办理离婚?
我的户籍属安庆市枞阳县白湖乡古楼村,我妻子的户籍属巢湖市庐江县罗河镇。我们的结婚证在庐江县女方这边办理的,现在妻子已怀孕。我们想让孩子的户口随我妻子这边。 我们在罗河镇买了房,我的户口还没有迁过来。可是在办准生证的时候,我妻子这边的计生办却说不可以在这边办理(反正就是不给办),需要在我的户籍处办
我的车在转弯时轻轻擦了旁边的车,当时我也没感觉到。过了一个星期交警通知我去处理。那个人的车已经修好了,保险公司无法定损,后来根据交警拍的照片定损,要求对方司机拿发票等报销处理,我的证件也扣在了交警队。可是保险定损后对方拒不处理了,他总是不来,我现在也不知道我怎么能拿回我的证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