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作为法人注册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我作为股东占有5%的股份。如果公司以后负债、或者有不法行为,我作为股东会承担怎么样的责任?是不是不论公司以后出现什么问题,我所承担的责任只限于5万元?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关于公司股份的问题。是这样的今年我拿了八十万左右(其中有四十万因货款未收完的提成)入股我目前就职的公司,具体情况要节后才能落实。因之前没有类似经验,特向律师请教。 目前公司具体情况如下:注册资金300万,年销售额3600万左右,库存300万左右。我的职位是销售经理,个人销售为1000万。 我
我们是北京的公司原来有3个股东,现在有个股东要进行股权转让,有二个问题请教!1、请问新股东付给原股东的投资款这块怎么处理呢?就是说他们私底下进行付款就可以了,还是有什么付款程序,到时候去工商那边变更的时候还需要出什么收付款证明吗?2、要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吗?给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吗?
现在有3个人开公司 我把资金投到其中一个人的名下 和我参加他们一起开公司(就是4个人开公司)对于我日后股份收益和分红有没有影响
工商备案是A占90% B占10%的股份 现在有C和D加入公司 A和C还有D私下写协议的话具有法律效益吗? B占10%的股份其实是没投资 当时注册应付政府的 私下写协议的话起纠纷了 A和C还有D是股东关系 还是债权债务关系? 私下写协议 C和D有股东的权利吗
法人是A 工商登记是A和B为股东 A占90% B占10% 但B实际不占股份 现在C还有D也想加入公司 现在A想和C还有D私下签订股份协议 这样合法吗 C和D的股东身份能得到保护吗? 去公证处公证的话呢?
准备加入一公司,答应给我30%的股份,请问具体该怎么办理手续才能保证即使以后不在职也能享受到公司未来的分红,并受到法律保护。请详细解答为谢
本人是有限公司法人, 公司是由4人组成,我现在把其它三人的股份全部收购了,没有做变更手续,是否符合法律, 经验了一段时间 个人不能承受压力, 不想收购了 能归还他人股份么, 其它股东不想收回,现向本人催还股金。。
本人是有限公司法人, 公司是由4人组成,我现在把其它三人的股份全部收购了,没有做变更手续,是否符合法律, 经验了一段时间 个人不能承受压力, 不想收购了 能归还他人股份么, 其它股东不想收回,现向本人催还股金。。
我们一共四个人合伙开了一家有限公司,在公司注册时,因为其他三人不在,所以公司注册时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然后现在以股权装让的方式,以出资额分配股权。 1:其中一股为一对夫妻,请问他们合占一股和分占两股有什么区别吗?(总占股份不变) 2:以这种形式转让股权对其他三位投资人有影响吗?
公司有3个股东,甲乙丙,若丙要转让股份给乙,甲不同意的情况下会有什么结果?能否完全让丙不能转让股份给乙? 是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的约定下 想知道确切的答案,先谢谢大家! 谢谢大家的回答,可是有说可以有说不可以的,到底是可以还是不可以呀,晕哦~~能否来个权威性的答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