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离婚前我名下有一套房屋,协议离婚时同意房子归前妻所有,但现在离婚已经1年半了,房子仍没过户,在询问前妻时她同意不要房子,这种情况房屋可以算是归我自己拥有吗? 再问下:补充协议需要到什么地方公正?双方签好后,不公正行吗?
协议离婚时两套房子都属于男方,孩子归男方抚养,但是后来由于协商,把其中一套房子过户给女方,过户后,女方起诉财产纠纷,男方可以提出由于离婚协议已经更改,向女方索要孩子抚养费吗?但是法院说私自更改的,不属于离婚协议更改,这种说法有法律依据吗? 补充: 女方没有工作,原来离婚协议
与前妻离婚已经9个月,现想就原协议进行更改,可前妻不同意,并且想上诉法院强制执行!(附原协议) 离婚协议书 男方:XXX 女方:XXX 男女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生育一女。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我跟他在今年六月份签订好离婚协议,并把房子和房子的贷款归他所有,同时也办理好相关的手续;现在我要买新房发现我属于第二套房子贷款,只能用第二套房子贷款的政策购房,首付款要50%或50%以上,请问下,我能否向他要这笔损失吗?谢谢!
你好。我想跟我丈夫离婚。我们手写了一份协议,但是没有登记。协议里写了财产和孩子的分配情况。他现在没钱给我。请问如果去法院起诉他,可能怎么判?手写的协议有用么?
你好,我和我妻子一人有一处房产,她口头说的离婚以后各自的房子归各自的,但是协议里却不是像她那么说的,把我的房子也写在了里面归她所有,因为当时签协议的时候很生气,协议的具体内容我没有看,但是后来才知道,现在我要是后悔了的话,这份协议能生效吗?我和她是私下写的并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复婚又离婚,新的离婚协议没有包含前面协议内容,我可以维权吗?
我是江西省南昌市人,08年5月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配是有个贮藏间的权力,09年9月复婚了,10年11月还是协议离婚了,当时认为那个08年有贮藏间的权力,在新协议中未加任何说明,请问我还有对贮藏间的权力吗,这个对我很重要,我想起诉,我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