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需要的资料里有公司章程,因为忘了拿,节约时间所以上司做了一份,在“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那一项,我上司填了企业法人之外,还填了我的名字、出资了30%,送去海关办了备案。一天后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办好了,上主要投资者名称只有法人,出资100%。也就是说办出来证是正确的,只有留在海关那边这一份公司章程上面有我的名字,真正官方版本的章程上、以及法人、有关部门手上的公司章程上没有我的名字)。。。想请问一下假如以后该公司有经济纠纷,法律上会不会牵扯到我?
后来在他们公司官方章程上看见是 该公司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由法人全部出资。这样的话我应该没什么影响吧
目前,我与朋友二人合伙注册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属机械制造行业, 公司章程怎么拟定?最主要有哪些方面该定得清楚些? 工商局现成的应不是很适合. 要是请律师代写,将来出现争端时,该律师会否帮助出面解释或调节?
公司因竞标需要更变法定代表人,因为法定代表人并非出资人,所以公司股东希望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来限制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应该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哪些条例来限制其权利。
公司一共3个股东,签订章程时,2个股东不在场,一个股东,同时也是法人全部办理,签字不是股东本人的签字,目前工商手续都已经完成,问一下,股东本人没有去签字,这个是不是影响其拥有股份的合法性? 或者说,将来,如果法人私自修改章程,包括股份比例等。。。是不是以前的章程,就失效了?
我是一行政单位分流后成立的无主管事业单位(实体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名股东),公司自成立后至今不能提供有效公司章程,不能明确公司一部分注册资金的性质,董事会硬说是国资,却不能提供任何国资的证明,如【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现在公司面临拆迁,作为普通股东应该如何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