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高中生在学校学校是否拥有因谈恋爱记过或开除其学生的权利
一次晚上和同学不假外出,我偷的学校的请假条,还盖的公章。回学校后,在操场上被学校领导捉住,然后要我和同学回去反省,现在说以谈恋爱为原因,要必须开除一个,请问学校能这样做吗?谢谢
男同学与女同学并排走路,被教务处主任看到,说是谈恋爱,男生情急之下承认,然后教务处主任说让回家反省无限期的,好像是要被开除,这种情况合理吗
本人家属今年上高二,由于谈恋爱发生暧昧动作与男友接吻被学校领导看见,校领导坚决开除学生学籍,学生意识到错误,希望原谅,可是学校领导坚持要开除学生学籍,校领导不考虑对孩子未来的成长前途的影响,这样对孩子的处罚是不是太严重了,剥夺了孩子的受教育的权利,学校全凭领导的意愿开除学生学籍对不对啊?学校有没有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