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与宋某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合同直至日期是二轮土地承包结束。 宋某想违约合同。我的土地合同是否生效?
我在2010年3月在村里分得一块荒地,当时分地的负责人并不是两委班子成员。他是生产队队长,这次分地是由书记和党支部支委委任他全部负责的 当我把这块地整出来以后,村主任要求收回此地 当时分地负责人给我签定一份土地合同“上面写有经主管同志实地考察协商同意本人请求,并以报请两委会批准,特此证明!”落款“经办人
租赁合同 为了发展经济,经甲方决定,将其承包地转租给乙方建温室大棚经营,经双方同意协商,订立合同。 一、种植地面积位置 。。。。 二、租赁期限:自2010年3月1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对该种植地拥有转租的权利 2.租赁期间甲方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种植经营 3.甲方保证乙方在租赁期
请问,土地流转合同订立的承包款因历时年久货币贬值是否可以在受让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合法要求增加?谢谢..
请问,土地流转合同订立的承包款因历时年久货币贬值是否可以在受让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合法要求增加?谢谢...
我父亲在1999年与同村签定了土地流转合同,现在他家的子女想要回土地。举证 大队在分地时土地是分给子女的。他父亲的户口不在我们村。当时没有分到土地。同时当时他父母以离婚。孩子归属我不知道。这咱情况下他父亲签的土地流转合同是否有效。我们现在手里有在1999年后。当时交国家和土地税和大队承包费的票据。当时都是他
父亲与儿子去年就是2010.3.21日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就是原来父亲一直耕种的土地转到了儿子的名下。合同双方都签了字、也加盖了村章。 合同中儿子甲方、父亲乙方。 合同中双方违约责任中有这样一条款: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1.甲方未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一次性缴纳乙方土地流转费
夫妻离婚后同居期间,贷款购买的土地,男方流转土地后还贷款,这合同生效吗
夫妻离婚后是住在一起的,并且生了一个孩子,户口都在一个本子,贷款购买的土地,男方流转土地后还了贷款,流转时村委会盖章的,请问这合同生效吗
夫妻离婚后住在一起,贷款流转了一份土地,男方又流转了这份田地还了贷款,可是还贷后,女方说没签字而要求拿回,请问合同生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