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7号晚上7点左右我到我们当地县城的一家网吧上网。并将自行车停放在网吧的门前。等我夜里11点左右下机。发现我的自行车被小偷盗走。我当时虽然报了案。可是我觉得网吧有些责任。应当给我适当的赔偿。因为如果民警不能将案件破获我且不是白白丢失一辆自行车?请问律师我让网吧赔偿一定的损失(30%)有道理吗?
我的自行车在厂里丢了,如果可以要求厂里赔偿的话,我应该怎么做呢?
律师好,我今天上班时间特意去专门停放自行车的地方转了两圈,想看一下有没自己的自行车,可能有半个钟,期间居然没有一个保安过来询问或者注意,这算不算是保安的失职,而且我停放自行车的地方是厂里规定停放自行车的地方,厂里对每辆自行车都有编号,不过我昨天是第一天上班,所以我的车还没有编号,那我能对厂里提出赔偿
在有双黄线的马路上,我母亲骑自行车横穿马路被汽车撞倒,责任应该怎么划分,我们能过得到多少赔偿。
马路有双黄线,我母亲看到是红灯可以通行,于是骑车横穿马路(但不是在斑马线上),骑到马路中间的时候,变成了绿灯,一辆汽车行驶过来把我母亲撞到(其车有超车嫌疑),眉骨位置缝了三针。交警部门会怎样定责任,我们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望详细说明,谢谢。
犯罪分子勾结银行内部工作人员,获得储户详细信息,骗钱,银行是否应该承当赔偿责任呢?
犯罪分子,勾结银行内部工作人员,从内部人员处花钱获得储户的详细信息资料,然后根据这些个人信息,比如生日,猜测储户的账户密码。然后用密码盗取储户账户中的存款。 这个事情,银行算不算存在过错呢?这个事情,储户的损失是不是应该由银行全部来承担呢?或者银行大概能承担多少的责任呢?是100%的责任吗?
当初买房子的售楼人员承诺我们业主2011年12月份交房子,到现在房子迟迟不交房 不签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售楼处的销售部门主管,也表示因为无证施工 无证售楼 无证签署不同批次的协议给业主带来了不便, 作为一名销售主管她说她实实在在的能体会到我们业主的心情,没有 土地证 预售许可证就擅自给业主卖房子签协议。我是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