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手机店卖苹果手机,店里采用开放式营业,就是手机放在外面让客户自己体验着玩,10多个平方的体验区,只有2名员工,而且没有装好完善的防盗系统,客户多时候根本顾不过来,所以手机被盗一台(小偷用螺丝刀拿掉后盖把机身拿走了,由于机身没有防盗系统,防盗系统在后盖上,报警器一点反应都没有,我与另外一名员工在向其他客户推荐手机),隔了一段时间之后,小偷被抓住了,但公司任然要我们2个人承担被盗手机款,扣着工资不发,理由是小偷赔不出来,我向公司提出交涉,公司根本不理,请问这样做合法么~~如果不合法,我应该怎样才能正确有效的讨回自己的工资?谢谢!
公司自行确定我们工作年限为五年,合法吗?但是为了生存我还是得签
去年我在公司签订了合同,期限是从2008年1月25日至2009年1月30日,现合同已到期需要再次签合同。但是现在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本没和我们这些员工商量,就把我们现在需要签的合同期限定为2009年2月1日到2014年1月31日,我觉得时间太长了不想签,但是我们和公司总部较远,而且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又必须签,但是以后如果我不想干
我们公司原来是“做五休二”现变成“做六休一”但是原每天8小时上班时间变为7小时,这样合法吗?
我们公司原来是“做五休二”现变成“做六休一”但是原每天8小时上班时间变为7小时,这样合法吗?
我11年在上海徐家汇一家德国餐厅工作,从事厨房工作。而我们厨房是外包形式的,是由公司每月把工资发给厨师长,然后再由厨师长发给我们。当时入职的时候没有签合同,发工资的时候也没有任何工资条或者签收单之类的。到12年1月20号应该发12月份工资的时候,总工资却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到1月31号的通知到公司开会的时候却告
我还是学生 手机被盗 手上有那小偷银行卡 但是派出所不给立案。我该怎么办??
前晚喝酒后与朋友酒店住 之后我朋友的另一个朋友(应该也不太熟)被朋友叫到酒店一起住 之后到第二天7点 那个不熟的朋友谎称肚子太饿 说要出去买早餐吃 ,等他出去后5分钟我发现刚买的手机不见了 于是立刻打电话询问 当时他接了个电话 确实手机在他手里 ,他说一会就回来 ,谁知之后消失得无影无踪。。。他的外套落在酒
我是08年进入一家公司打工的!现在机械分厂上班!现在机械厂成立新的公司!可我们这些老员工的合同都是总公司签的!新公司才成立不到半年!这半年也是总公司给我们发工资和买社保的!现在分公司要我们签辞职书和新的合同才能留下继续工作!说我们不是总公司的人了!我们的工龄都属子公司的了!可是万一他们要是搞个‘破产’
我们公司是经过绩效考核发工资的 ,没有底薪,做多少给多少。我们部门有12个员工 可是到发工资的时候却还要扣2个人的钱到公司里。 打个比方 ;我们2月份12个人总共做到40000元 公司却把这40000元除以14 。然后扣了两个人的钱 。。。。。这样做对吗?
我们是三班倒,其中每班吃饭扣半小时,每天要用加班还给公司,一个月还11个小时,这合法吗?算是全日制吗
我们是三班倒,其中每班吃饭扣半小时,每天要用加班还给公司,一个月还11个小时,这合法吗?算是全日制吗?
我们是三班倒,其中每班吃饭扣半小时,每天要用加班还给公司,一个月还11个小时,这合法吗?算是全日制吗
我们是三班倒,其中每班吃饭扣半小时,每天要用加班还给公司,一个月还11个小时,这合法吗?算是全日制吗?
在公司干了2年,今年公司提出要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在一次发工资的时候让我们签了,但协议只有一份,公司留下了。我们那份没有发,我们也不敢问,因为我们是设计公司,老总是销售者,得罪他就不销售我们设计的东西了. 不知道这样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我们手上没有劳动合同也不知道政府是否有备案.怕成了我们只有义务没有权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