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丈夫婚前单位集资楼房买的,婚前他交了第一次房款,没有房贷,婚后交了两次房款,而且第二次房款在我们结婚的一个月后交的,是向我爸借钱交的,没有借条,只有他写下一个家里的帐单,账单里有他写下的一个字据“欠款:你爸10000元”,而且没有日期。婚后交的俩次房款的收据名字是他的而且在他手里,房本的名字是他的,但房本的日期是婚后的。 提问:婚后俩次房款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法院让我举证,我只能把婚后的收据和房本进行复印或让他单位开个证明,还有他写下上面提到的字据,能否证明是婚后共同财产?如不能如何取证?谢谢各位律师帮忙。
婚前购买按揭房,在耍朋友时个人向女方家庭借了三万元用于购房,且个人出据了借条,结婚一年离婚,离婚后共同生活了两年半,所有债务及按揭款均由一方履行,另一方未履行任何债务,而离婚后共同生活的目的是为了共同努力把家庭重新建立好,育有小孩一个三岁半 ,但在此期间一方感情不忠,且书面作了承诺,承诺放弃离婚协议
我丈夫婚前向他父母亲戚借款购买房子,该借款用于付首付。婚后,我丈夫还贷款和亲戚债务,我负责家庭其他开支。该房产所有人为我丈夫的名字,请问:如果离婚,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如何划分? 那么我们婚后还的钱,应该属于什么?如果离婚应该怎么划分
配偶生前用工资缴费参加了互助互济会,现配偶去世,互助互济会给付的补助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出首付,以女方公积金贷款购房,婚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配?
尊敬的各位律师好!本人情况是这样的,目前暂时未婚,女方有一套商铺性质的住房(正在还贷),男方有一套商品房(正在还贷)。问题一:女方再贷款买(商品)房是否属于二套房贷款? 假设不属于——》问题二:男方准备把现有的商品房卖了,再换一套商品房购买(这属于二套房贷款了我知道)用于改善居住。首付男方出,但是准
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房产证注明为单独所有,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爱人婚前买房(房款分三次付清,合同由爱人个人签订),签订合同和付第一次款的时间在办结婚证之前,其余两次付款和拿房产时间在办结婚证后,由于是单位建房,房产证注明单独所有,请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前我们已有2年的恋爱关系)?
你好,我和老公婚后一个月购置一套经济适用房,由于需要办理准购证,我没有达到申请要求,就以老公个人名义申请,首付为双方共同支付,贷款共同承担,请问这是否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离婚时我是否可以取得一般的房产
配偶在生前参加了“互助互济会”,去世后拿到了 互助互济会给予的补助,补助分为3块:1、大病补助 2、特殊补助 3、死亡补助 ,请问这些补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在配偶去世后,企业给付的 企业补充养老金 是否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