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东西方在门面房门口的,城管是不是可以随便没收我的东西,还有别人放在比我还夸张太不问,就是因为我没有给他们钱,请问门面房前有多少不属于他们的执法范围
我家多次被一个自称有 “神经病”的小偷“光顾”,使我很气氛,但是又没有办法,直到有一天早上6点多 我亲眼看见这个小偷,并且差点抓住他,但是他跑的 很快。我认识这个小偷,他经常在我以前住的地方偷东西,于是我马上报警,并和警察一起去小偷家里抓住了他,带到派出所里,到了7点左右,小偷的家里人来了说小偷有“神经
晚上九点多钟,快十点了,摆个摊,看到城管来了,我们跑了,城管追上来,把东西抢了还了,还威胁说,你还不走开,以后天天只搞你
因我租赁该房屋公司的门面房,申请转租被拒后,我发现在合同上公司把租赁我的房屋门牌号,写错了,我是否可以要求改签合??
今天在三叠石摆摊 城管几个人过来2话不说就要罚款200元不然就把别人摊位没收 罚了款也不开罚单 也不出证件 也不带帽有的还是便衣 有5个挨罚 请问有法律规定城管不能随便没收他人东西和乱罚款的吗
学校规定寝室里不能使用“热得快”,电水壶等容易引发危险的电器,基本上可以说除了手机充电,电脑之外不能使用其他电器。但是,寝室里并未安装热水器,乃至同学们冬天喝热水都成问题,所以才买电水壶。可是,学校经常趁学生上课时到寝室查寝,看见什么就“偷偷”没收什么,收了是肯定不会还的。请问学校的这种做法是否恰当
我是一个大学生,还被老师没收东西,进宿舍检查内务,没有一点私人空间。这种情况算侵权吗 在宿舍门口晾的床单,宿舍里边 被子叠的不和他们要求就没收,合理吗?我们不是军事化管理 还说宿舍再乱就让我们换宿舍,换到宿舍楼没有暖气最冷的的宿舍,这个可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