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的律师:麻烦请问离婚起诉案中,有没有强行判决?什么情况下会执行强行判决?因为我和我老婆现在有一个孩子,我要孩子!
女方婚后不久(不足一年)便离家出走,并拒绝与男方联系。经各方努力仍坚决不回头。矛盾仅是生活中琐事,没什么拿得上台盘的正当理由。男方于是在09年5月份向法院起诉离婚,当时已分居一年。女方同意离婚(这也是出走时表达的态度),但要求X万元赔偿,且不负担孩子抚养费(房子为婚前财产,女方也未工作,共同生活时间又极
各位律师好: 离婚纠纷前,被告性格不好,人品素质差,张口就骂人,对婆婆打骂,家务事不干,在外打工期间与别的男子经常通话,知道对方对自己有暧昧,双方频繁联系且夜间外出,有时夜不归宿,已超出了正常交往的范围,而被告不识悔改,孩子也不管不问,还多次主动提出离婚。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因女儿(婚后
被告胡搅蛮缠说:“要是法庭判离就在法庭上自杀,法院就不敢判离”。原告有证据证明被告是过错方,请问是不是有一方说不离原告连续三次起诉法院也不强制判离婚? 原告有被告的录音,录音上说“宁愿离婚也不和相好的断绝来往”,还有打被告至轻微伤的证明,但是他在法庭上就说夫妻感情好没破裂,不离婚,要判离婚就自杀。这
我先起诉的离婚,但是是他提得离婚,跟他协商离婚他不同意,他让我起诉的!谁先起诉谁吃亏吗?如果法院判离婚了,那相关费用谁出?
本人男,属于倒插门做上门女婿,经人介绍结婚,有一小孩。只在一起一年多,由于和对方无感情基础,因小事打架被女方家撵出,孩子由本人带。现在对方先发制人说本人家庭暴力,不负担家庭责任。要求离婚,并且不承担孩子抚养问题。 本人能否不理她这种诬告,作为原告起诉女方解决相关问题?
大家好! 我和我老公户籍所在地都在江苏,但我长居上海,有上海临时居住证。现在我老公准备在江苏老家起诉我离婚,但是我还没有收到传票。 我想问一下,我常居上海,这个案子能在上海开庭吗?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在什么时间之内可以申请此案到上海受理? 我想知道如果我收到传票了以后可以申请到上海受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