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今年60岁,再婚7年,5年前领结婚证,现在男方子女因房产问题闹,老头也开始对我母亲实行冷暴力,钱一分不给还变着花样要我妈的钱逼我母亲开口离婚,因为现在住的房子是用老头婚前的房子在婚后换购的,他们怕我母亲分财产,我想请教律师,这种情况房子我母亲有份吗?如果我们现在起诉离婚和男方起诉有什么不同?
社区免费为老年人开放活动站,为老人提供休闲场所,可是如果老人在社区活动时突发疾病,或者摔倒了,彧者发生其它意外,请问谁来承担这个责任,如果发生医疗等费用,怎样承担?另外,请问现在国家就社区活动站有相关的法律没有?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1、男方有过错,什么样的证据才是合法有效的?在其出租屋捉奸,可否作为有效证据? 2、男方曾对子女提及离婚、再婚的事情,对案件有帮助吗? 3、男方曾对女方实施家庭暴力,期限超过一年,派出所已备案,保留当时被虐照片,对案件有影响吗? 4、双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我父亲与母亲离婚,由于我父亲多年没有收入(至少20年以上),不误正业闲置在家,多年来一直靠我母亲的理发店收入维持家庭生活、丈夫日常开销和抚养儿女的责任,家中有一处农村集体土地建房(大约1998年建造),建房资金一部分为双方共同积攒令一部分为欠帐之后由我母亲独自一人还清(建房时间大概,目前集体土地使用证为我
母亲66岁,继父68岁,33年婚龄,已分开生活近三年,近期又开始逼迫我母亲离婚,但在外面表示要和好,他一直污蔑母亲外遇,30多年如此,只要目的没达到就用这个方法,因母亲有过婚史,一直忍受。他在性生活里的折磨母亲,因不敢反抗,以至于这个年纪还要这样说,这次还在当众打母亲耳光,因为这些都是无法启齿的事,而他还在
我父亲今年89岁22年人在99年与小他29岁51年人的女士再婚,女方有一子一女,农村户口,当时我们都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在08年女方把她和她孙女的户口迁到了许昌,子女也来到了许昌打工,跟随他们靠父亲的养老金生活,就在此时父亲经许昌市医疗机构查出有2级心衰和阻肺两种重症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她们就嫌弃了我父亲,时常
老人与小他29岁的女士再婚11年后因于女方再感情和财产问题发生矛盾,老人在去年和今年两次起诉要求离婚,老人婚前有一套住房,起诉理由“婚前财产各归各有,解除婚姻关系,婚后债务平均分配”。双方无婚后财产。女方要求男方赔付10万和要房子,否则就不离婚。男方有一子,退休工人{1270元}。女方无收入,有一子一女都已成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