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土地被占,用于建设新农村和安置另一村的村民,镇政策说是租用,只给十六年赔偿,不解决养老保险,合理吗?
2010年5月底 我们村因为修工厂占地32亩!相关政府单位的拿出120多万元的钱来进行赔偿!120万包括因占地农转非得人的安置费9000元/人 还有250个没有走出去的人的赔偿 我就想问一下32亩土地为什么才配120多万 5万一亩的地都没有 还有安置费为什么才9000多 他们有什么法律依据
我们村2008年12底因为常泰高速公路而征地拆迁,上报水稻面积280亩(我们村实际水稻面积加上宅基地、沟塘、自留地等约330亩左右,我们全村210多人现在房屋全部拆除安置房离原来村约20公里),实际征用248亩。现在我们村要求办理失地农民社保但是镇政府不同意说我们不符合标准。不知道我们是否符合失地农民社保标准。
我是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的。我们村2008年12底因为修常州到泰州高速公路而征地拆迁,当时对里上报水稻面积280亩(我们村实际水稻面积加上宅基地、沟塘、自留地等约330亩左右,我们全村210多人,现在房屋全部拆除,安置房离原来村约20公里),实际征用248亩(现在留下大约80多亩地包括沟塘和水稻面积,现在80多亩地被我们村集
我们老家那边搞工业园,田地全部被征收了,现在村里准备给我们投保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而我又在一家公司上班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这两者之间有冲突吗?将来可以一起领吗?(补充下:失地农民保险的钱是不用我们交的,村里会交)
我们这里要建化工厂,政府要集中收购我们的耕地再卖给占地商。政府给我们的补偿是每亩4万,我们都觉得太少不合理。。。请问我们该怎么做
我镇成立果树农场从三个自然屯抽调土地我屯是农场基地镇上把土地私自卖出13年14年年底分别到期我屯村民要职工待遇政府口头答应职工到气分地不出书面协议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