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一处住宅,尚未装修居住,是空置房屋。按照法规规定应安收费标准的70%收取,但小区物业却要按全额收取。他们的行为是违规收费吗?如果去法院诉讼能胜诉吗?
我小区没有物业公司了,业主大部分百分之九十自治管理选出业主代表自愿交费并降低了物业费。可是有两个原来的业委会成员却把持着一个楼非按原物业公司收费标准收取物业费。她俩又没经业主选举和任可。打着全区业主委员会的旗号整治这一个楼。她这样合法合理吗,
我们是在石家庄开发区“加洲阳光”买的房子,交房时交了一年的物业费,我们装修后就一直没有住,我听说空置房只收取百分之二十的物业费,可我们第二年又去交物业费时,物业管理人员以没有接到上面的文件为由,说不能办理,必须交全款。我想知道我们该怎么办?
你好,李律师,前两天本来通知去拿钥匙和违约金(开发商逾期交房)。但是到物业领钥匙,却要先扣除2000元装修保证金和两年的物业费。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违规,通过什么方式维权,如果诉讼,一般要收取多少费用,应该开发商承担还是业主承担?
5年前买的车库,刚在开发商处办理入库手续,开发商收取了一年的物业费,物业要求补齐所欠物业费,否则不许
5年前买的车库,刚在开发商处办理入库手续,开发商收取了一年的物业费,并说明到物业办理入库,物业则要求补齐所欠物业费,否则不许入住,多次协商未果,到现在已经快一周了。我觉得应该有法律保护我的使用权,物业应该没有权力不让我入库,而且已经影响了我将房屋与车库整体出租,造成了经济损失。我要求的补偿比所欠物业
物业公司到期撤走时不开小区业主会,把小区8位业主名字提为委员会成员主任,(在职公务员军人干部等)在由物业公司召开小区业主大会,在把是先8人名单复印在选举票上叫业主无选择投票,小区253户业主来开会只有30多来户,除了8人名单上业主只有30位业主,小区很多业主不同意不认可,然后所谓委员会成员主任到个业主家要求同
物业公司到期撤走时不开小区业主会,把小区8位业主名字提为委员会成员主任,(在职公务员军人干部等)在由物业公司召开小区业主大会,在把是先8人名单复印在选举票上叫业主无选择投票,小区253户业主来开会只有30多来户,除了8人名单上业主只有30位业主,小区很多业主不同意不认可,然后所谓委员会成员主任到个业主家要求同
物业公司到期撤走时不开小区业主会,把小区8位业主名字提为委员会成员主任,(在职公务员军人干部等)在由物业公司召开小区业主大会,在把是先8人名单复印在选举票上叫业主无选择投票,小区253户业主来开会只有30多来户,除了8人名单上业主只有30位业主,小区很多业主不同意不认可,然后所谓委员会成员主任到个业主家要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