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例 甲方在房产信息网站上发布了出售一处“别墅”(实为联排二楼带院)的广告,载明该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276平米)、价格80万全产权以及售房人的联系方式。乙方看到这则广告后,与甲方留下的号码联系,并至该房屋看房,乙方因非专业人员,故未对房屋进行测量,在双方的商谈中最后确定了买卖价格为60万,所有手续及
二手房未签合同,只写收据,收定金,但内容不完备,可否要回定金
大致内容:现收到XXX购买物业之定金5000元,成交价多少,初定(不是定于)2011年6月4日前签合同。 收款人,日期。 1.后来发现业主收款之前有虚假房产信息,如本来是1房改2房的,坚持说原来规划就是2房的。 2.收据无明确违约责任,签合同时间也写明是“初定”,没限定时间。 请问可否要回所谓“定金
房产中介收我定金后以定金合同内容威胁我补定金,但原件资料不齐且坚持不让买卖双方见面,且明确买方不能与
我是想按揭买二手房,房产中介在未说明房主要求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收取我的定金。后来又以对方要求和我能付款的情况不一样为由,告知我不能直接和卖方签定合同。当我说如果不能和卖方签合同,我就不能补交第二笔定金时,他们以定金合同上已经写明如第一笔定金卖方已收就认定买卖合同成立,我必须在指定期限内补交定金否则
我在公司工作俩个月了,规定试用期3个月,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问了人力资源部的人,他们说公司在试用期不给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开始大批的裁员,我可否要求公司赔偿
律师:你好!我爱人于2010年7月开始在北京教联科贸有限公司驻杭州当业务员,与2011年3月26号与北京教联科贸发展公司委托(北京市文伟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期两年,工资1500,保险为失业,工伤,医疗,2011年8月底,北京教联通知因公司调整要终止合同,请问韩律师,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公司经济赔偿吗?还有失业保
我是一名劳务工由劳务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多年,现用工单位被其它公司收购,正式工有赔偿那么我们这些没有和用工单位没有签合同的劳务工有赔偿吗? 与劳务公司的合同内容中《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一劳务工的工资由劳务公司按照用工单位的工资制度核准发放 二劳务工因不符合用工单位实际需求被退回劳务公司的,劳务
请问律师要找什么的证据能驳倒他?合同行吗?找当时在投标者行吗?
关于焦点一,原告主张按合同约定3号机井位于孔陈路南,0.3亩地应从孔陈路边开始,包括地北的3间无顶房在内:被告则主张0.3亩系指机井周围(无顶房以南及配电室南北两侧 )的地块,不包括无顶房。本院认为,经实地测量,原告所经营管理的机井周边地块面积确实不足0.3亩。原、被告所签订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机井占用土地的长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