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农村实行的五户联保,由我们4家人(包括贷款人)给贷款人贷款,但是他儿子拿着贷款消失了,回家都是偷着回.由于农村信用社的行长是他的亲戚,由行长出面暂时没有找我们,只是让我们签了一份合同,据银行的工作人员说,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让银行知道他们来过我们家要过钱!这事一拖已经好几年了!弄得我们家现在存钱都不敢
在当事人不懂的情况下 银行有责任讲解义务吗 但是银行人员没给讲解 当事人与领4户并不认识的情况下签了五户联保 当时联保是4万 但是只给当事人1万 介绍人说其它三万给担保人 因为有地担保 但是现在 银行说没有担保人 也没有地担保 银行要还钱 现在银行协商说让当事人只把一万还上 其它的银行自己解决 请问给位律师 当事人还
五人联保,贷款合同没有写明5人如何比例还款。 现面临银行的起诉。 想请教一下: 1、如果银行起诉,是5人平均偿还贷款?还是如何偿还? 2、如果平均偿还,有1户无力偿还,该户将付如何的法律责任? 3、非平均偿还,是如何偿还? 非常感谢!
你好,我的一个朋友在信用社用三个身份证带出24万,当时要求夫妻双方到场签字,当时我朋友的妻子并没有道歉签字。现在已经到期,我想问问,这样合乎法律程序吗?信用社有责任吗?如果有是什么责任?谢谢(注:这三个人的妻子都没有到现场签字)
我们是普通的农民由于农场地税涨价太狠,农民们都在银行贷款,每个人贷的款项都很高,达到了二三十万,每年还有很高的利息,每个农民都挣不了多少钱,我和几个农民一起带的款,而且在不同的三家银行都贷了,其中有一个农民在一个月前酗酒开车被闯死了,快到年底了,银行的贷款也要到期了,现在我们根本就没有那么多钱还,如
三年前五户联保,自己家人两户,还有其中三个是同村的名字,但是这三个贷款下来的钱是另外一个人拿去用的,因为那个人和信用社主任很熟悉,因为这样我们才能贷款下来,当时那个人只写着保证书,就是保证这三个人的贷款由他来还,现在到了还款期,主任催我们还款,说另外那三个的贷款已经还上了,差我们两个的还没还!我现在
我的父亲07年 与其余4人参加的五户联保,每户的贷款额度2万元,近几年也都相安无事,但是在2011年10月份,法院传来传票,信用社要我父亲偿还其余4人的贷款,其余4人因有的托关系,有的有势力,用各种理由说不在本地,信用社便将4人的贷款算在我父亲的头上,金额约为20万..面对这种情况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