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给我送行。喝多了回去的路上遇到一个朋友女朋友。然后她跟我去宾馆了,我对她动手动脚。最后她报警了,告我强奸,经过我和他的协商,同意撤案。派出所让我们明天去一次。这事我也不懂,希望可以找律师咨询一下。我会不会有事,?其中我们之间也有些误会。
我一位朋友在宿舍遭刚刚离职同事的侵犯,因我朋友极力反抗,最终未能得逞,但对我朋友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因为当时宿舍就我朋友跟她同事两个人,无第三人做证,请问如何可以将凶手绳之于法?
我的一个堂弟,在一个KTV喝多了,带了一个小姐出去,在车上对那位小姐动手动脚的,强吻了那女的,便强行的脱了她的内裤,因那女的不愿意 变打了那女的,可是两人未发生关系,随后我的堂弟就报警了。那女要求赔偿10万元
和女朋友在一起住快1个月,有天晚上我想和她亲热时,她不愿意我就放开了,然后抚摩胸部,经鉴定是轻微伤,其他的部位我都没有碰,我也没有掏出生殖器,也没有扒他衣服,也没有使用暴力,也没有和她发生性关系,我也没有前科,我现在在取保中,取保是强制猥亵,没有发生社会的危害性出来的,这个事已经交到检察院了,公诉人
我们是网友见面,在她回不去的情况下我们开了一间房。在睡觉期间我有对她经行拥抱、抚摸。还有就是可以开两件房的 我对开放的说一张省份证只可以开一间。女方是18岁的单生、 以上的这样条件构成怎样的犯罪啊? 女方不愿意,也没什么激烈的反对。
我们是网友见面,在她回不去的情况下我们开了一间房。在睡觉期间我有对她经行拥抱、抚摸。还有就是可以开两件房的 我对开放的说一张省份证只可以开一间。女方是18岁的单生、开房一间房没反对。就是在我拥抱、抚摸的时候有点不愿意,但也不是那么激烈。 以上的这样条件构成怎样的犯罪啊?
晚上在一家KTV客人以出去吃夜宵为由,强行把女孩子带进宾馆开房间,强行进行性行为,衣服裤子都被把了,女方不同意,男未得手进行殴打~!现已经报警,请问该男方有罪吗? 如果想私了 这件事件应该如何处理和提出提民事要求赔偿~!?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