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这段时间经常跟员工发生纠纷,要么是放假的事要么就是工资的事,几经协商都没用,所以就想去起诉,可是不会写起诉状怎么办?
本人于04年4月进入公司,08年底公司不再续签合同,且是08年12月31日才通知不签合同,只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3400元),我与公司08年有签合同,合同上约定工资1845元(公司为避税而故意这样),于是我申请劳动仲裁,请公司支付04年以来加班费8万多和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劳动仲裁结果为:裁决公司向本人支付1500块加班费,其它所有请求
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还是分公司的负责人呢?到底写哪个人的姓名呢?搞不懂的?
主要是后半段不会写的,前半段只要照先前的仲裁申请书抄一下就好了。后半段的内容是这样的:2009年2月4日提出仲裁申请,2009年2月11日立案受理,2009年5月11日开庭 ,后单位以该案超过四十五日,仍未作出仲裁裁决为由,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停止审理本案,劳动仲裁委员会2009年5月19日终结仲裁活动。内容就是这样的,就是
工资等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后至法院起诉,法院判归劳动行政部门管理,法院不处理
本人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有如下诉求:1.要求单位按最低工资支付拖欠5个月的工资并给付25%赔偿金(正常提供劳动的情况下);2.支付日常加班工资及法定假日加班工资;3.解除劳动合同给予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4.夜班津贴;5.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五险。 经过劳动仲裁,部分支持了劳动者的诉求,劳动者不服后起诉至人民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做出15日后,收到用人单位起诉状,能否在应诉中?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做出15日后,收到用人单位起诉状,能否在应诉中? 举例如下: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申请事项为: 1、裁定被申诉人向申诉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0000元; 2、裁定被申诉人向申诉人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5000元。 仲裁
有一老人在公司负责门卫的清洁工作,因公司管理疏忽,下水盖多年失修,爷爷不小心掉进下水道,摔伤,被鉴定为4级残废。老人和公司仲裁的时候,仲裁委认定双方是劳务派遣关系,仲裁公司赔偿老人7000元,由于老人当时家境贫寒就接受了仲裁。后来因为在和法律人士咨询的时候知道仲裁时认定的劳务派遣关系对老人是相当不公正的
我在一家民营医院工作,无故被辞退后申请仲裁,仲裁委说属于人事仲裁,不予受理,我因其他原因15日没起诉到法院,现在已过了2个多月,还能向法院起诉吗?法院受理后会不会以超过时限驳回请求? 据仲裁委的人说本地区没有设置人事仲裁这个部门,只能到法院起诉。
因厂方没和我签定劳动合同,劳动仲裁要求厂方支付经济补偿,厂方向初级法院起诉,初级法院没有受理,厂方又向中级法院起诉,在开庭前两天厂方撤消起诉,中级法院下发终裁判决书,当我向初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初级法院说因为他们的疏失厂方是可以起诉的,现初级法院又重新立案,请问我该怎样应对,如果厂方败诉,厂方是否还
我与用人单位因劳动争议打了4次官司。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二审最终胜诉到了执行局却以种种歪曲理由不给执行;我法律维护权力得不到实现我该怎么办,敬请专家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