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办理信用卡用的虚假配偶信息,配偶需要承担还款吗?
本人和前夫于15年4月底办理离婚,当时他的信用卡有2万多的欠款,但因为我知道他的钱都是用于赌博的,所以离婚的时候离婚协议上写的是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到今年2月份为止他都有陆陆续续的还款但是没有消费使用过。从3月开始他又开始使用信用卡消费了,现在银行打电话告知我女儿说已经欠款2万6千元,要走司法程序了,说卡是13年办的,所以我也有还款义务。我和他已经离婚1年半了,而且当时他办信用卡的时候填写的都是虚假信息。连配偶名字都不是我的。我想请问这样我需不需要承担还款义务?
婚姻存续期间伙同第三者的家人打下一张借条离婚后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我妻子伙同第三者家人打借条其内容我妻子向第三者的母亲借了20万其第三者在外欠有十万也是我妻子本人偿还与第三者及其家人无关。打下借条后一个月就与我协议离婚了。一直到法院通知我我才知道有此借条。我该承担赔偿吗
您好,敬爱的律师,我想咨询如果我身份证被他人盗办信用卡后,我报警了,警察立案侦查,找到了涉嫌盗办信用卡的公司,如果这个公司无法偿还信用卡未还款涉及的金额,那么这些款需要我们个人承担么?
父母婚姻存续期间,父亲自己办理信用卡,母亲不知情。父亲按月还款
父母婚姻存续期间,父亲自己办理信用卡,母亲不知情。父亲按月还款,后来父母离婚,父亲依然还款,离婚半年后他自己还不起了,欠款的消费时间显示在离婚后,请问这钱用我母亲还吗? 父母离婚后,父亲再消费,所欠的钱是否属于父亲个人的债务?
我的身份证,社保卡和信用卡都在钱包里丢了,不法分子用这些信息办理坏事,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我钱包丢了里面有身份证,社保卡和信用卡等,我当天不知道,第二天也没有去公安局挂失,因为有重要的公司活动,第三天我去银行报案丢失,这期间如果被做了坏事我要不要承担责任,办理了挂失,之后做的坏事我要不要承担责任?谢谢各位律师的回答!
请描述您要咨询的问题……前夫在我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过一张信用卡
请描述您要咨询的问题……前夫在我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过一张信用卡,现有5000元透支款未还,他有这张卡我知道,但透支我不知道,是后来银行打电话催收的时候我知道的,我问他怎么花的,他要么说会还但卡丢了,或者什么理由的总是敷衍我,后来无意中在银行的对帐单中我发现有两次是在加油站刷卡,每次2000,一共4000,
你好,我从没有办理过邮政储蓄的信用卡,但近段时间手机总是收到需要还款的信息
你好,我从没有办理过邮政储蓄的信用卡,但近段时间手机总是收到需要还款的信息,请问我的手机信息是不是被盗用了?该怎么处理?
请问,如果我的身份信息被别人盗用用来办理信用卡贷款,那么我本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问,如果我的身份信息被别人盗用用来办理信用卡贷款,那么我本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者说我需要偿还贷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