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东,2011年9月出租了房屋,由于未考虑燃气涨价的因素(租房合同中未写明),当时收了住房人360元(200方1.8元/方)燃气费,但今年1月1日燃气费涨价到2.2元,查询当时的剩余气量为150方,我是否可以要求租房人补交因此而产生的差价(即150*0.4=60元)? 租房人认为我是在用低价买的气高价卖给他,我如何跟他协商沟通?谢谢!
情况是这样的,我和朋友一起租住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付三押一,合同一年,合同中规定,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结束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双方协商解决 因为同租人工作调到外地,我一个人无法继续租住,所以我在3个月快到期的时候,提前了18天通知房东,并表示愿意多付12天租金以给房东一个月的时间,然后房东接下来
租房合同 出租方:***(甲方) 租赁方:三湘紫光阁(乙方) 甲方在本市某小区的私房,自愿出租给乙方居住,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协议: 一,双方协议每月租金500元整,先交后住,乙方向甲方预先交一季度房租给甲方才能取得租住权。 二,甲方同意将甲方现有的房屋内的家电,电,水设施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为了保障安全,
在南京工作17年,公司一直没有给交养老保险,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交
男,37岁,在某公司工作17年,没给交养老保险,有公司这些发放工资的流水,现在准备以劳务派遣方式重新签订合同,是否能要求公司补交养老保险。
请问公司未给员工缴交社会保险,是否可以要求补交之前未缴部分?
请问公司未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是否可以要求补交之前未缴部分,对不能补交的城市是否可以要求相应的经济赔偿,其赔偿的标准是多少,还有依照的法律条款是哪些?
我2008年2月23日在企业上班至今,1月23日以像单位提出书面辞职,企业是从2011年的9月份才开始给我买的社保,请问我可不可以申请企业给我补办2011年9月之前的社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