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证长度为28米。但是老人死后,兄弟两个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偏差,我家院子是146米。现在拆迁了,以实际使用面积算还是以兄弟对半分算(老人并未留下遗嘱)
小伯伯是单身 今年不幸患癌证去世 死后丧事有父亲大伯操办 死前医疗费用也由他们负担 并未留下什么遗产 只有五间老房子 不知房子和所处的宅机地的使用权是否该由父亲大伯继承 而村干部要求将这些宅机地当包产地退还集体或进行集体拍卖 这样是否合法
城中村改造时,被拆迁人是以宅基地使用证为准,还是以建房批准文件为准?
宅基地使用证是93年的,户主是我叔叔的名字,但在说明一栏写有“兄弟两户”。 97年翻盖房子的建房批准文件上,有我叔叔和我父亲的名字。我叔叔为农业户口,我父亲为城镇户口。请问:城中村改造时,被拆迁人包括我父亲吗?如果包括的话,如果能尽早并且最大化地保障我父亲的合法权益?若发生争议,应与哪个组织协商解决?
我承包了一个项目,我做了几天做的不好我就走了,后来是另一个人来管理和操作这个项目长达1年。我上面的老板每个月把钱全都打给他了,但是这个人没有合同和缴纳保证金。我现在回来了我可以起诉上面的老板吗?因为合同和保证金全是我签的和缴的。
我承包了一个项目,我做了几天做的不好我就走了,后来是另一个人来管理和操作这个项目长达1年。我上面的老板每个月把钱全都打给他了,但是这个人没有合同和缴纳保证金。我现在回来了我可以起诉上面的老板吗?因为合同和保证金全是我签的和缴的。
我想咨询一下农村宅基地继承使用的问题。我爷爷去年去世,宅基证上是他的名字
我想咨询一下农村宅基地继承使用的问题。我爷爷去年去世,宅基证上是他的名字。我父母早已离异,家里老宅本来就我和爷爷和父亲居住。爷爷去世后,父亲在外另购一套房子结婚居住。去年七月开始,我母亲带另一位王叔叔回来,他开始改造我家宅基地。他自己另有城镇房屋一套以及老宅,而且有已儿子。我现在回不了自己的宅基地老宅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