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现旁边一家公立医院现在要扩建盖高楼,但是会遮到老房子的光线,医院也派人测算过遮住日照时长为每天不超过2至3小时。请问这种情况违法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吗?我国法律对相邻建筑物的采光权是如何规定的呢?
现在规划中的小区大门以两层商业房为主设计,把我隔壁的已购房产光线遮挡住。 特别说明:1、我购买该房产时小区的总体规划并没有大门的规划,现在的大门规划是在我已购房产后。 2、在规划局公示的有效期内,本人提出申请对大门建造的异议,规划局已经受理我的申请,说15日内给答复。 如果规划局明知道已经影响我的居住
我家居住于一幢建于八十年代的六层建筑的二层,东西朝向,两间卧室和厨房朝西。大约在99年,距我家窗户不超过20米的西边建起一幢高达二十余层的银行高层建筑,从此,我家的卧室再也见不到阳光,有时甚至白天也要开灯。因为照不到太阳,冬天房间里既使有暖气,常常也感到十分寒冷,厨房玻璃上终日结着厚厚的冰层。在那个年代
自建住宅旁边建了座厂房,距离大概8米左右,厂房高14米左右,遮住了住宅的部分光源,对晾晒稻谷等造成影响,请问这个属于侵权行为吗? 对房间光照也有影响,到下午房间就照不到太阳了。
我家买了一块地打算新建造一座2层的住宅(高约7米,面积15m*9m),坐东朝西,手续已经办好了,周围的邻居也都签了字,同意我家在那块地上建房(原定于正月十八动工)。后面的邻居也是坐西朝东,平房,有个大约4米宽的院子,并且地基比我家高约1.8米(另外我家建房的时候还会留出1-1.5米的距离),现在后面的邻居却反悔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