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您们好,我承租了一处房产做玩具生产,由于订单太少等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合同的租赁期为两年,即从2011年6月16日至2013年6月16日。房租年3万元,每半年初付一次,现在已付3元房租。到现在用了将近9个月,想提前解除合同,但是房东要求再交15000元,否则不与我解除合同。(在租赁期间房东建造了一座厕所和一道小墙大约花了3000元。)协商未果后又给房东10000元,但是房东还是不愿意解除合同。请问我该怎样赔偿?房东的要求是否合理?如果现在不解除合同,等合同到期后房东起诉,对我有哪些不利因素,请给予答复,谢谢!
我是2007年10月22日进入该公司,当时说试用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后交社保,刚进公司就签订了协议,协议内容为合同期2007年10月22日至2009年10月22日,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后到今年两月,单位把原先的合同收回,重新签订了协议,合同期为2008年2月1日至2010年2月1日,按说今年2月就应交社保,但单位到4月才交。进入公司以来
韩企在中国开的公司,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如何赔偿劳动者?
09-2-20 14:38 你刚回答了我的问题,请问是如何补偿六个月的工资? 因为该公司是韩国公司,需要给他们讲清楚,谢谢您! 原问题如下, 2006年8月28日至2009年8月27日的工作年限,每年一签, 一共签了三份, 现在不到合同期限,公司将在2009年3月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 经济补偿金为多少?如何算,
2002年出租方把其房屋租给一有限公司(不久经出租方同意后者把房屋转租),2003年该有限公司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2009年9月出租方得知承租方被吊销情况。 问:出租方现能否以该有限公司被吊销为由终止租赁合同?
本人于2009年8月租赁一套住房供个人居住使用,为期两年(至2011年9月)。本人缴纳了第一期半年的租金以及押金共计人民币一万圆整(租金7000,押金3000).因为个人原因需要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按照合同要求于2009年12月向房主提出需要在2010年2月搬出(按照合同要求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主,实际我是提前两个月通知了房主),房
与大厦签订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但因经营原因,想与大厦提前解除合同。但合同中违约责任规定本合同不能提前解除,若擅自解除将视为违约。有什么办法能提前解除合同?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吗?
请问在出租人有意欺瞒承租人的情况下承租方可以不可以解除合同甚至讨要赔偿
请问在出租人有意欺瞒承租人的情况下承租方可以不可以解除合同甚至讨要赔偿 就是在水电费一块,出租方在出租房子以后不交出水卡电卡,而是自己来交水电费,并把价格超出供电局很多,但是协议中师按照有关部门的现有价格收取,请问这是欺诈的行为吗,可以解除合同并讨要赔偿吗
请问老师:生产经营用房,合同一定三年,租金一年一付,现实租一年,承租方因生产经营变化,不愿继续承租,合同中并未约定违约责任、未付押金,双方协商分歧较大,请问如何处理?
房屋租赁期间,承租方要提前退房,才住两三天,以暖气不热为由要退房,合同写明,不得中途退房,如退房不退房款。但出租方出于刚刚入住的考虑,提出赔偿损失1000元,对方不同意,请问我们的要求合理么?
施工单位中标建设方工程项目后并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但一年后来建设单位由于工程变更等原因,发现施工单位资质低不能施工该工程,双方决定解除合同,建设单位该作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