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我家离采石场爆破的距离只有100米,爆破的时候象"地震"一样,但房子现在也没出现异常,,采石场现按照全村房屋统一赔偿振动费,每平方3.5元,(因我家最近,其他都有600米甚至更远)这样赔偿是否对我家合理?我家是否可以要求搬迁民房吗?如需搬迁,民房需怎样赔偿?谢谢!!
采石场开在离家100米远的山脚,虽不占田地,但采石场的碎石机所产生的灰尘,爆破所产生的震动以及生产所产生的噪音对居住环境与人生安全造成严重后果。
我家门口有一个采石场,磨石机器离我家只有60米左右,采石的山也只有200米左右,每天他们运石,麿石,炸石,灰尘満天,噪音弄得头发晕,尤其是放炮的时候,房子地动山摇,住在里面胆颤心惊,更有他们晚上通宵开机作业,我们无法入睡,多次找矿上,没有丝毫改善!
2008年4月以个人名义参与好运来采石场,入股6万元,由大股东之一A出具的收据,盖章并签名。该大股东A两年来以采石场亏损为由,拒绝分红。最近事情较为清晰的事实是,该大股东A因为其合伙人B重病没有参与管理,将该采石场的资金逐步转移到另一个以A他个人名字开立的碎石厂,金额在数十万,(B仍在调查中)。最近生重病的合伙人B
我家房屋是两层半 前面临居要盖三层 可前后距离只有1.5米距离
我家房屋是两层半 前面临居要盖三层 可前后距离只有1.5米距离 在05年给前邻居写了一个合同 盖3.5层后留一米 那时前临说06年盖 可没有盖 现在要盖我们前后距离太近了 想让他们多后面多留点 他们不同意 我们该怎么办
房子是婚前女方家人独自出资买的,购房合同上只有女方一人名字,但房产证尚未办下来,如果房产证在婚后办下
房子是婚前女方家人独自出资买的,购房合同上只有女方一人名字,但房产证尚未办下来,如果房产证在婚后办下来,男方有权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吗?如房产证只有女方一人名字,发生变故时男方有权要求分割房产吗? 房子一方购买所以婚前购房合同是一人名字,若婚后房产证追加了一人名字,算共有财产吗
A卖了一批货给B,B当时只是口头承诺说给钱并且预付了部分订金,我作为中间人就替B写了一张“收到条”算是欠条,承诺收到货七日内给钱,但是B一直没有给钱,已经过了两年法律保护期,现在A起诉我要我还钱,我让B还钱,B答应把货卖完了差额还给A,请问我该怎么办??在线等,特别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