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65岁被一35岁的恶妇打伤,经鉴定为轻微伤,依据治安条例法规,应该能被拘留,但是听说这恶妇有心脏病,但是生过孩子,已6岁,平时在家属院内很嚣张,经常和别人打架,动手,正常生活无任何影响,想请问一下,这样的情况妨碍被拘留吗?如果被拘留所以这事为名拒绝,作为我们受害者应该怎么办?
有个男生,我不同意和他做朋友,他就搜索一些不良qq群,在上面说自己是女生,说的是我的年龄,(但没有提到我的名字)说要找一夜情,留下的却是我的号码,结果造成了一些陌生人电话骚扰我。我想请问自己该如何处理?他是否该受到法律处置?我有那人发布此消息的截图
我是一名民工,前几天一起干活的一个朋友由于工作和其他工地的人吵了起来背十几个人打了,我看到了之后就拿了个钢管过去吓唬他们接过也被打了,在他们打我的过程中我无意的挥动了钢管打伤了一个人,虽然最后我们三个都住医院了但是医生说他有轻微的脑震荡,我想问一下我无意打伤了他算是违法行为吗?毕竟他们当时十几个人在
我的朋友参与抓小偷一事,动手打了小偷,当时动手的有十几个,最后导致小偷死亡,我想咨询一下我朋友在这件事当中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未成年孩子不满16岁用钢管打伤我家孩子,这些孩子应当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
这些孩子在学校成帮成对打人,还带着凶器故意伤人,我想知道这些孩子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
尊敬的律师: 我就因靠边停车时耽误了后面一宣传警车不到一分钟时间,警察就要没收我驾驶证,我不给他就动手打人,之后交巡警来把我们叫到交巡警平台,交巡警收了我证件,我要求听我解释,他们让我闭嘴,我就露出伤痕要他给我个说法,他不承认打的,我情急之下就赌了一句咒,就这样他又动手打我,旁边的交巡警就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