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60岁的蒋伦芳与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某厂职工黄永彬于1963年5月经恋爱登记结婚。二人收养一子(黄勇,现年31岁,已成家另过)以养儿防老。1990年7月,蒋伦芳因继承父母遗产取得原泸州市市中区顺城街67号房屋所有权。1995年,因城市建设,该房屋被拆迁,由拆迁单位将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新马路6-2-8-2号的77.2平方米的住房一套作还房安置给了蒋伦芳。1996年,黄永彬与比他小近30岁的张学英相识后,二人便一直在外同居。2000年9月,黄永彬与蒋伦芳将蒋伦芳继承所得的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新马路6-2-8-2号的房产,以8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陈蓉。黄永彬、蒋伦芳夫妇将售房款中的3万元赠与其养子黄勇在外购买商品房。黄永彬因患肝癌病晚期住院治疗。黄永彬于2001年4月18日立下书面遗嘱,将其所得住房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和卖泸州市江阳区新马路6-2-8-2号住房所获款的一半4万元及自己所用的手机一部,合计总额6万元的财产赠与张学英所有。泸州市纳溪区公证处对该遗嘱出具了(2000)泸纳证字第148号公证书。黄永彬因病去世。黄永彬的遗体火化前,张公开当着原配蒋伦芳的面宣布了黄永彬留下的遗嘱。张学英以蒋伦芳侵害其财产权为由诉讼至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一企业的退休老职工有400多人,因单位上不给交社会养老保险金起诉该企业,后法院判决要求企业为退休职工交社会养老保险金,但由于代表的错误认识及单位领导施加压力的情况下,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又终止执行,现在该案件如何处理?可以起诉代表,要求撤销其代表行为无效?
我表弟今年年三十开始行为异常,老爱往外跑,家里人很担心,找回过几次,年后他向家里反映工作压力大,想辞掉工作,家人担心他承受不了,就同意他辞职。2月11日他递交了辞职申请,而后行为更加怪异,把自己反锁在房间,不肯出门,也不愿跟人沟通,甚至连饭都不吃,家人只好把他送往五台山医院接受住院治疗,入院时初步诊断
签定合同时,没有意识到这份合同存在逃税的行为,后经他人提醒发现,请问这份合同是否为有效合同?还具有法律效力吗?
我和我丈夫签订了一份夫妻财产协议:协议中规定:如果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出现过错行为,则自愿放弃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及男方所赠与的财产,子女抚养权归男方…… 同时我们也在约定中对“过错行为”进行了解释——在此协议中所涉及的“过错行为”必按照《婚姻法》第五章第四十六条中的规定来认定。 不知道这样对过错行为进行约
单位无理由口头通知保安不让我上班,是否说明已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我于今年5月份与单位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2个月的试用期已满,但转正申请老板不批。现在单位以我的经历和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要求为由(只是口头上提出,没有任何书面性的通知),想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因赔偿问题,双方未达成解除协议。昨天我去上班,保安不让我进门打卡,保安说是老板口头通知的无理由。请问我现在如何
)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25万元定金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1.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4年5月20日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甲为买方,乙为卖方。双方约定:(1)由乙公司于10月30日前分二批向甲公司提供设备10套,价款总计为150万元;(2)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25万元;(3)如乙方迟延履行,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4)由丙公司作为乙公司的保证人,在乙公司不能履行债务时,丙公
:请根据以下案情,分析王某与李某的转包行为是否有效?本案应如何处理?
甲村村民王某于2004年与甲村村委会签订机动地承包合同一份,约定王某承包甲村机动地6670平方米,双方对承包期限、承包费的数额及交纳时间等事项做出了约定。合同签订后不久,王某即将其承包的机动地转包给某银行职工李某,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甲村村委会对王某的转包行为并不知情,王某就上述承包地也未取得承包经营权证。
1.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4年5月20日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甲为买方,乙为卖方。双方约定:(1)由乙公司于10月30日前分二批向甲公司提供设备10套,价款总计为150万元;(2)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25万元;(3)如乙方迟延履行,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4)由丙公司作为乙公司的保证人,在乙公司不能履行债务时,丙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