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5年前把我们村大队的小学买了下来,当时有三分合同,政府一份,村一份,我一份,但是当时是由家里老人家经手,不怎么懂法律,买的时候就只交给我们房产证,而今,我想在那里修建住宅,可行吗?是否需要拿回土地证?有些传言说需要公转私,当前政策不允许?有这么回事吗?如果需要批地,我也愿意批,只要可以把土地的主动权拿在我手中。
我们和村上签的二十年合同后年到期又续签了十年,当地要开发土地升值当地镇政府便不给办土地所有权证了。说该土地原使用人要要回土地。可当时我们承包时是村委会要求我们包的国家不让有荒地,原使用人已经把地还村上转包了。现在连我们合同都不让履行了,要我们明年到期归还村上 面对上述情况我们要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有一块地要重建,之前到市国地资源局查是集体工业占地,而现在他们说有三个国有土地证,我想问一下怎么知道他们的国有土地证是真是假?谢谢
本人2000年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因经济困难而拖延领取证书。10年终于凑齐款项,欲交款领取证书。此时,国土环境资源局答复:已遗失本人的所有档案材料;更改后的新法规不允许办理私人土地使用证书;00年也未办理好本人的证书。本人却在00年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书登记表上,看到本人的土地证号、地号、图号、发证日期等
我父母有一处房子是集体土地,共有550多平,有七个房证四个人名,现在想办理土地证,分别过给几个子女,可是房证名都是隔开的,就是我父亲的名挨着我母亲的,然后又是我父亲的这样的,能办吗
A和B债务纠纷,B欠了A的钱,A通过打官司,拥有了B的土地证,但这个房子的房产证却已因B前期的债务抵押给了C,如A要向C拿回房产证,需要支付30-40W的费用。现在因政府征用土地,想问下,A是否可以获得赔偿?该如何获得相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