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突然去世,继承人为我和我外公外婆(我妈离异)。 留在三套房产,房屋A一直为我和我妈一起居住,房屋B是我妈让我外公外婆在武汉居住的,房屋C我妈生前多次表示是为了我以后出国或学习可变卖准备的(有同事等人证)。其中房屋B有22万余元贷款,房屋C有11万余元贷款。 之前做了遗产公证,房屋A、C归我,B归我外公外婆,钱共同继承。可是由于留下的现金到银行查后比预想的少10万,由于之前我们自己签了继承协议书关于现金金额现在有误,于是我外公外婆提出继承协议书无效,公证书要重办,如果房产分配不变的话我要另支付他们约10万元。 我妈留下的所有钱约25万5千元现已全部给了我外公外婆足够他们一次性还贷并留有几万。 我还是大学生没有经济来源并还要还那11万的房贷没有钱可以给我外公外婆,他们说如果不给钱的话就上法院,请问如果法院判的话会考虑我妈的生前意愿吗?我可以留下那两套房子吗?钱全部给他们的话。
女方和男方于2007年2月登记结婚,双方都属于再婚,婚后男方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住房,又共同出资经营了网吧,最开始经营网吧是以男方为法人,后来因为男方说公职人员不能从事第二职业,网吧法人过户到他父亲名字,现因为感情不和,女方已在法院提起诉讼,请问房子和网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和男友订完婚买房,还没有登记结婚。 首付两家各出一半,合同是两个人签的,但是首付款收据是写的男方的名,房产证还没办下来,办下来的话是写我们两个人的名。 我想咨询一下: 1、如果以后财产分割,是不是我要提供首付款出资证明?【主要是我现在没法拿出这种证明,当时交款他为了要信用卡积分,是
婚后男方出资买房,房产证上加不加儿媳名对财产分割有影响吗 房产证是儿子的名字,男女双方仅共同出资装修
生前立了遗嘱,为防止死后子女出现纠纷和矛盾,遗嘱明确将所有一切财产指定其中一子女继承并进行了公证,请问死后后补发下来的房补是否也在内容之内,属于指定其所有财产的继承内容?
前夫因心肌梗塞突然去世,其唯一的亲人女儿对家里的财产状况一概不知,现女儿想了解其生前的财产情况,特别是银行存款方面。该如何办?
父亲因病去世,未留遗嘱,母亲健在,家有亲兄弟二人,留下的房产是老房子,正好要拆迁,老房子测绘的结果是22.2平方厘米,第一次小二口头称不要房子留给老大的孩子,后来又说要房子,二人都要房子,这该怎么办?而且老二没有能力买房子。。这该怎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