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结婚两年没有孩子,男人在结婚十几天时就外出打工,期间回来几次都没在家住多久,也没有给过女方什么生活费用,女方自己做生意存了几万块钱,男方索要女方不给,因此发生争执,双方冷战半年后协调离婚,双方同意,但是男方不愿意给女方任何财物,他们家是农村的,住的房子是男方父母所盖,结婚嫁妆是女方父母置办,他们
父母因感情不合于2010年离婚,父亲在当时所写的离婚协议书中写到,在一年内将2处房子赠予三子女平均所有,并将手续过户给三子女。但事过以一年多,父亲还没旅行协议。母亲和我们一再让我爸履行协议,可我爸却久久没有行动。现在想起诉他,我们应该怎么起诉?是我妈去起诉他,还是我们去起诉他,或是我们去起诉他们两人?还
在2010.5.15父亲和母亲离婚,在离婚的时候写了份离婚协议书,在协议书中母亲要在1年内把房子赠予给我们兄妹,并过户给我们。母亲当时也同意将房子赠予给我们,所以才写了协议,但是到现在还没过户给我们。难道是她反悔了,如果反悔,我们应该怎么办?我们现在还可以起诉吗?
结婚一年后,生有一女,孩子还没满月,男方就以不满意女方本人而强行将女方遣送回娘家(注:婚前男女双方都有精神缺陷,双方父母都清楚),女方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男方却在三个月后说孩子生病已死亡。女方家人感到很是不满,最起码孩子生病时女方有权利知道吧,请问马律师,现在女方该如何维权。这是否属于婚姻诈骗?急切
我哥和**结婚没几个月,她就跑掉了,现在牵扯当时我哥和**去她家里同时借的钱,她爸要求打借条,于是就打了,写的我哥的名字,现在**不止跑哪去了电话也换了,家里还说没见,人家反过来起诉,让我哥还当时借的钱,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急 急 急
07年1月订婚,09年3月迎娶过门,11年1月登记领证。过门时女方陪嫁现金8000元,过门后为女方治病钱华光,因女方病重男方起诉离婚。因治病双方都花了近3万元,女方家庭花的少多一点。请问律师:如法院判离,女方能否返还陪嫁的8000元?
我与他2010年10月认识,2011年3月结婚,我女儿于2011年8月出生、在结婚到女儿出生每月都给予他父母800元,这样他父母还一再刁难我们,辱骂我父母,叫我们抱女儿空手往出走,家里什么都是他们的(他父母)包括我家里买的一系列结婚用品!对待这样的问题我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