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父亲学校从事教育工作,单位29年前分给我父亲一套福利房。房改时,学校把一部份福利房卖给个人,当时不知是什么原因没有买房。现在个人无房照。房改前至今收房租,之后至今20多年一直无人过问,只有居住权,没有租赁买卖权,现在我父亲去世了,房子一直我一家人(老婆,女儿)在居住,我本人现在也是学校员工,但不是编制人员。请问(1):如果该房拆迁,赔偿的是给单位还是给我??(2)我可以申请购买吗? 备:现没有买房的有我们一家和另外一个老师,另外一个老师已经提交申请正在补买当中。 麻烦律师能详解下我的问题,谢谢您!
我是成都市直属的事业单位有编制的正式职工,07年进单位时单位分给一套40平方的住房,没有任何租赁手续,其余住户都交28元/月的租金,单位考虑照顾研究生,也没收租金,但也没发任何住房补贴。 请问这种情况下,单位拆迁重建,我们能否要求单位按照公房拆迁进行赔偿? 现在单位的说法是,这个房子是单位租给你们的,现
我于1984年11月复员,1985年5月被正式安排在某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从事编辑工作。1988年7月与单位签订了三年停薪留职的协议,到期后又想续签了三年。但单位只同意签一年, 期间单位人事部门多次威逼本人回上班否则予以除名。然而本人已受聘于外资企业分身乏术,无奈之下口头同意辞职。1994年我所在的外资企业组织出国考察
学校化学实验员在实验室搬迁中,因药物爆溅而致烧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当事人应享受哪些待遇或学校应支付给当事人一些什么?
你好!请问事业单位职工待岗有何法律师依据?待岗工资如何发放?
你好! 我们是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因单位的原因,现在我们都无法上班,单位也没有改制,原有的工作岗位,单位让地方给承包了,没有安排我们上班。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的70%发放。请问事业单位职工待岗是如何规定的?有没有法律依据?待岗工资发放有何标准?
我是咸丰实验小学的一名教师,因患有严重的颈椎病,请了2个多月的假,在这次定岗位设置中,看08,09两年的全勤。2年10分,我09年下半年请了2个月零23天假,扣了6分,请问合理吗?单位的规定是满2个月以上扣6分,当然这规定我们也是才知道的。
我是一名县水利局下设乡镇水利农机站干部,从事水利工作已15年,取得了助理工程师职称,工资也按助工水平发放,但今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我的人、财权全部下划到政府,参加政府统一竞争上岗另外的岗位,现在,县人事局在套改工资时,按2007年工资套改政策将我的基本工资降了100多元,理由是我已经没在水利岗位工作,不能认
部门领导经常独自一人购买、保管用于公务接待的电子消费卡,出去送人也是自己一个人去。不知道对于这种行为有什么规定吗?否则他一人贪污了,有谁会知道呢? 这位领导就是财务部门的领导,这种事情他说送人了,又不可能问被送的人,所以他知道不会出事,一直自己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