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异后(小孩留在男方)与上门落户未婚男子结婚后可否再生育
女方离异后(两小孩留在男方),回到娘家与上门落户未婚男子结婚可否再生育。双方均为农村户口。
女方离异后(小孩留在男方)与未婚男子结婚后还能生育几胎,两人都是农村户口。
女方离异后(小孩留在男方)与未婚男子结婚后还能生育几胎,两人都是农村户口。 问题在于两人结婚后,假如生的是女孩,还能否再生育一胎。我看了广东计生条例,还是很纳闷。
请问 二、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后办理结婚登记,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可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我和我老婆未婚生育一女先天性软腭裂。女儿3个月后才去领证结婚的 。符合、【重庆户口生第二胎的最新政策中的 《第二条 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后办理结婚登记,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可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吗?】。
男方山东农业户口女方浙江农业户口结婚在浙江生育第一胎子女该怎么处理
现在的情况是男方在浙江长期工作,男方与女方2010年在浙江领取结婚证,女方在2011怀孕至今6个月,男方户籍所在地以男方长住浙江为由不予以发放山东生育证,女方浙江计划生育办公室在山东男方计生办出具婚育证明之后只能办理流动人口一胎生育证,孩子出生以后对于落户会不会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