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去逝的老公在婚前确定财产时,他有两套房是门对门的,401,402每套45平方。居住时间是96年,06年为他治病卖了有两证的401,我们就住进了无证的402,《这样情况的房该小区有80套》我老公06年病逝后突然有几个所谓开发商的人来要我退出402,理由是96年开发商遗留的房产全部收缴回公司。有几家被迫交了,我觉得他们无礼
请问有关法律界人士:夫妇中年离婚后接着同居十几年是否应视为事实婚姻?现在如果两人决定分开,财产方面应该怎么分配?主要是房产。现在房产所有人是男方,那么女方能否得到一定的赔付?请有关法律界人士一定要帮帮忙,万分紧急!!!
我家与一葡萄收购老板签立一份合同,将我方葡萄全部订购给收购方,但中途收购方借葡萄果面不干净为借口,终止合同,拿走了一万元违约金,这合理吗?我家葡萄地周围有施工地,灰灰尘较大,所以导致周围好多葡萄果面较脏,卖不出去。
我家与一葡萄收购老板签立一份合同,将葡萄全部订购给他,但中途他们以葡萄不干净为借口,终止合同,还拿走了一万元违约金,这合理吗?我家地周围还有施工地,所所以导致葡萄较脏,卖不出去。这件事情请问收购方这样做合理吗?那施工单位有责任吗?
你好,我爸爸生在偏僻的小山村,祖祖辈辈靠种地营生,为了改变穷苦的生活,把生产队承包给他的1亩多山地,上面仅有的几棵东倒西歪快要死的松树扒了《此地产生不了经济效益,每年只能割点荒草烧火煮饭》从新在上面载了能出经济效益的风景树,这样做犯法吗?有哪位能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