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认识我之前有一套房, 名字是他和前妻的. 后来他离婚,协议书上房子归他和他们的儿子。 后来我和丈夫登记结婚。 婚后当然就是我和丈夫共同还贷了, 但是我和他感情已经破裂, 要求离婚. 未满4个月的女儿归我. 而房产的问题, 发了很多网站咨询, 得出律师们的答案却是各种各样的 有的说因为是婚前财产
我在07年8月以按揭形式购入一套商品房,家里人帮忙出资80%,我自己出资20%,房产证写我的名字,而且房产证也已经在07年12月办理好!我自己在08年12月结婚,但是房产在婚前没有做公证,我想问一下,如果我离婚,我的妻子是否会分到我的房产?各位大哥,姐姐,我自己对法律不是很懂,所以希望各位能给我一下解答或者详细一点
因老婆和家人关系极度恶化我要求离婚,但是孩子未满一周岁,而且老婆也不愿意离婚,这种情况法院能判离婚吗?如果能,孩子会判给谁;还有就是结婚之前老婆攒的2万块钱现在拿出来买房子,但是房子没买成反被生活所花,该如何处理;谢谢!
有法院判决书和婚前财产公证书,办理房屋遗产继承还需要办遗产继承么?
我母亲早年病逝,父亲再娶前做了婚前财产公证,说以后父亲名下楼房由我继承。08年父亲病逝,继母占着房子不说还不让我进,把锁都换了。我找了律师与继母打官司,现在判决书下来了,说房子归我让继母赶紧腾房。我拿着婚前财产公证书和法院判决书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却告诉我必须还要做个遗产继承公证。我是学生,父亲本来
下面我用数据举例说明。男方有婚前1处房产,在结婚后卖掉后得到20万,另外夫妻再从双方共同财产中出资20万,用总计30万购买房子,该房子现在价值60万,离婚时具体如何分割?我的看法是按出资比例,男方先拿走30万,剩余的30万双方平均分割,各得15万,这样,男方得到3/4,计45万,女方得到1/4,计15万。拿房子的一方给付对
我们离婚从2011年三月判决分居六个月,后来我起诉法院开了二次庭,休庭到现在还没有结果,总共开了四次庭,都是因为财产,我前妻嘴上说不离但是都是因为财产,没有达成协议。所以我想法院会如何判决。
农村房,建于1984年270平方,于1989年爷爷转到我名下,本人2007年结婚,该房屋2010年三旧改造拆迁,现补回房屋两套分别为100方和140方,商铺30平方,回迁的两间房是以原有面积一比一补回,商铺是以人头分配各15方,共30方,商铺的30平方是基于有房有人的情况下分配,也就是说30平方的商铺是扣除30平方旧房屋置换得来。而且
农村房,建于1984年270平方,于1989年爷爷转到我名下,本人2007年结婚,该房屋2010年三旧改造拆迁,现补回房屋两套分别为100方和140方,商铺30平方,回迁的两间房是以原有面积一比一补回,商铺是以人头分配各15方,共30方,商铺的30平方是基于有房有人的情况下分配,也就是说30平方的商铺是扣除30平方旧房屋置换得来。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