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位好: 我父亲2009年一直在我们家附近一家公路局桥梁公司干临时工。没有与厂方签订任何的劳务合同。但是介绍做这份工作的是我们同村的,此人也就是桥梁厂我爸爸干活的承包人、2009年11月的时候在加班期间因开吊车的违规操作,造成我父亲的左腿大腿骨骨折,后厂方将我父亲送进骨伤科医院缴纳了住院押金后,就找不到厂房领导。因我们家庭情况不好,弟弟在上学。就借了一万块钱做了手术。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样维权。都需要做什么。我要求赔偿多少才是合理。我该要求赔偿什么项目。我应该告桥梁厂还是我干活的承包人。 求各位帮忙
在今年的9月11日晚上,我朋友在萧山的一家机械厂打工,上班期间受伤被机器切断了右手的3根手指,由于他是在私人老板上班,又没有和老板签订劳动合同,有工伤保险,现在老板只是帮他预付了住院期间的费用,我想问下这种情况,我朋友能不能像老板追讨补助!谁能帮帮我,谢谢啦!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10个月后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用人单位称如不签合同的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份声明书声明如果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以后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请问除劳动合同外任何一切的声明书有法律作用吗?
您好,我从7月13号上班至今一直未与老板签订劳动合同 什么都是按照他最初口头承诺的去做,但现在他的做法与承诺的不相同,我不认可他的做法与他协商,他直接解聘我并明言不给我结算工资。 请问我该怎么办?
伤残者在建筑工地打工为临时工(木工) 没签订劳动合同 在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 经鉴定为五级伤残 右手全部切除 应该让雇人单位赔偿多少?
与公司签订的是5年劳动合同,现在刚过1年半,由于家庭原因想辞职,公司老板不同意。 我知道劳动法规定的提前30天通知辞职权。 可是由于个人时间比较急,可否早点解约? 公司规定旷工三天就视为自动离职,我若是通过旷工离职,会承担什么责任和赔偿?公司应不应该发给工资?
我是一个工厂的炊事员,2010年4月2日进厂到现在10月9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当时讲好月薪1000元。都做了半年了。只拿了4个月工资,9日去领第5个月工资时却要扣生活费 。这在面试的时候没有说过,而且在这之前都没有通知过我。这该扣吗? 现在我想不做了,可以得到那些赔付? 前一个月厂里身体体检都是正常。现在得了病,
我是一个工厂的炊事员,2010年4月2日进厂到现在10月9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当时讲好月薪1000元。都做了半年了。只拿了4个月工资,9日去领第5个月工资时却要扣生活费 。这在面试的时候没有说过,而且在这之前都没有通知过我。这该扣吗? 现在我想不做了,可以得到那些赔付? 前一个月厂里身体体检都是正常。现在得了病,
本人今年3月到公司,当初没签订协议或合同,我从6月开始就提出过申请(口头的)一直没回复,工资是由经销商代发的。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要求公司与我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