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房子是2007年底买的,当时和开发商签订的是一个协议,他们承诺2008年年底交房,2008年8月份又换了正式合同,在办理房产证的条款中,他们强制性地让业主选择了如果房产证办理逾期6个月只能选择退房的那一条,因为当房价正在上涨,他们知道没有人愿意退房,至到去年房产证办了下来,但他们一直扣着不给,要让业主交暖气开口费,否则就不给产权证。请问一下,他们的作法合理吗,我们该怎么办?另问一下,他们发到户的应该是哪几个证?谢谢!
我在乡下有一套老房子,这套老房子在1951年的时候,国家有颁发产权证,这套房子的户主是我爷爷,现在我爷爷过世了,我父亲也过世了,在我父亲过世之前,房子一直有我父亲居住但是,老房子现在没有人住,但是产权证在我的,但是我上面还有个叔叔,我想问下,如果我现在拿旧的产权证,把户主更换成我自己,可以吗?如果可以的
男方单位宿舍的房子是在结婚前分的,当是没有办房产证,后来结婚后拆迁添钱买了另一套房子办了产权证,产权
男方单位宿舍的房子是在结婚前分的,当是没有办房产证,后来结婚后拆迁添钱买了另一套房子办了产权证,产权证上写单方名字 单独所有 这还算共同财产吗
哥哥和弟弟在农村各有一套农村婚房,后来由于种种原因相互交换,房子交换时间为2005年。在2010年时哥哥的母亲才拿出了那张写着弟弟名字的土地证(农村房子没有房产证,而弟弟的那张写着哥哥名字的土地证很早就拿回去了),哥哥拿到的那张土地证上写得是弟弟的名字。之前在换房后,当时村委会出具过一张证明有村委会的章,是
夫妻离婚,女儿和房子归妻子,但房证上名字为丈夫名,一直未改。现丈夫已与另一女子同居4年,没有领结婚证,该女子带着一个孩子。想问一下是否需要把房证上姓名改成前妻或女儿名?如果不改,房子那个女子是否有份。现在丈夫与那女子住房为同居前丈夫买的,若离婚或丈夫出现意外,住房和丈夫财产该如何分配?
07年我和我父亲按揭买了一套房子45万,首期付13万,加2万手续费,首期总共付出15万,其中11万是我父亲付,4万我付的,产权写我一人独有,36万贷款也是我个人名义贷的,5年来所有按揭月供都是我付的,包括父亲所有生活费都是我付的,现在我要卖掉房子,父亲说房子是他的,因为首期大部分是他付的,所以房子就是他的,我没权
买个二手房,没有产权,原房主有过房产抵押,银行已撤押,发票和协议都是我的名今天去房产部门办房照,不给办,怎么办 06年在个人手买的房子,该房子无产权证,原房主带我到开发商那把收据和协议更名,写我的名,说办房证时,我直接就能办,所以我和原房主未签订买房合同,买房后过两天,原房主把该房的房产抵押及银行出具
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婚后拆迁原地拿新房,新房房产证是夫妻共同共有,不动产登记薄里有一张房产登记表, 在受让人 一栏中 把配偶的名字也写了进去。夫妻之间无其他约定,按婚姻法司法解释3,该房产是夫妻一方婚前房产,还是现在转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现在有律师说该房子还是夫妻一方婚前房产,因为是拆迁前老房子转变)。
我和老公准备买一套房子,由于贷款问题,房产证上写的小姑名字,老公说去做公证产权是我们的,我想请教一下
我与老公一起买了一套公寓房,因为贷款的问题,用小姑子的名称贷的款。首付款与每月还款均由我与老公一起缴纳。老公说可做一下公证产权是我们的。我咨询了当时的公证处,他们不做此业务。我想问一下,做公证有法律效力吗,如果做公证。如果找几个第三者,双方共同写一份东西,有法律效应吗。具体有专门做此项业务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