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一拆迁安置房,其购房款是我父亲交的,但是产权是写奶奶的。现奶奶过世,育有二儿(均过世)一女。现其他继承人上诉要求分割遗产,我的份额只有8分1,因为实际生活需要,我急需住房。只想要一间屋,可以住就行。不干涉他们的使用权。我不想把自己的份额卖给他们,因为就要拆迁了,我可以换房子的。 根据这样的情况法院会怎么判?会强制要求我把我的份额转给他们吗?可以要求共同共有吗?
房屋遗产分割问题: 律师您好:因父母过世,留有一60平房产,现归兄弟二人所有,经兄弟协商决定,弟持有房屋所有权,但需付哥5万元做为分割金,想立一契约,麻烦各位律师出一书面条文,以此为据!非常感谢!
我(原告)与被告(小弟). 第三人(我小妹)属兄妹。 父亲逝世时留下存单及现金数万元。亊后原告及第三人将父亲遗现金数万元交给被告,被告第二天用自已名存在信用社了,其余存单过后也移交给了被告,被告口头已承诺了让他扶养母亲,其遗款要经常向家庭成员公布开支情况,如遇超支我们三人再均等出资扶养母亲,也可出售房产用作
我弟生前留一按揭楼,弟媳带一子与我弟登记共同生活一月。现就楼房弟媳协议让我父亲出4万给她。她让渡出,产权没办,楼还有19万房贷。现问这么处置合理吗?应该怎么办相应的手续和事宜?
父母夫妻一辈子,育有3个儿子。母亲于89年去世,父母共同居住的售后公房在94年出资1.5万买下(其中父亲、老大、老三各出资5千),父亲于今年去世,老三拿出00年父亲的遗嘱,上写:将自己的份额赠与孙子(老三的儿子),根据继承法,除了父亲的份额(一半)外,请问母亲是否也享有另一半份额呢?另老大当初出资的三分之一款
父母去世,没有遗嘱。留下一套四室一厅住房,目前空置,兄弟姐妹六人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该遗产。六人中的一人想保留该房,待升值后再做变价分割。请问:其余五人在一人不同意的情况下,能否向法院提起将该房屋遗产强制变价或折价分割?
父亲属部队离休老干部,房屋是按部队规定的用建房补助费购买的,属父亲遗产,父亲再婚后现在病故,留下的房屋如何分割?是按继承法继母一半后再和我们一起分割吗?如果我们孩子都不要房子是否要付相应的款给我们,还是我们也有房屋居住权?
我有兄姊妹4人、母亲在2000年去世、父亲健在,父亲名下有一处60平方二层楼的私房、一处公租房,哥哥一家住在2楼、父亲一人住在公租房和一层私房内(私房与公租房相连),现我想继承母亲遗产并对私房进行房屋分割,请问是否可行。
您好,我家一处为近百平米的平房,是爷爷奶奶名下共有的私房。爷爷先去世,继而奶奶去世。现在房产证的名字仍为两人,没有过户变更。爷爷生有三个儿子,其中老大是与前妻(病逝)所生的孩子,老二和老三是再娶后,即奶奶的两个儿子。现在老大也病逝,他有两个女儿,均已嫁人。(附:老大在其父亲再娶后,与之断绝来往,没有
父母都已经去世了,村庄面临迁移。父母留有旧楼一幢。窑洞十余间。 家里我们兄妹一共四人,由于兄妹四人常年不在老家居住,所以舅舅一家便一直在里面住着,已经住了有十余年了。 该楼的产权证上的产权人为我去世的老母亲,母亲去世后也未曾更改过。家父家母并未留有遗嘱。 我大嫂、侄子和侄媳妇及侄孙女一共四人皆为本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