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没离婚之前,男女双方与甲方约定,由甲方卖一个铺面给他们,当时因为甲方提供的协议书说的是铺面使用权出让,双方就没在协议上签字,但男女双方已支付了大部分房款,铺面也交付使用给男女双方2年多,但未办理过户。现在男女双方法院判决离婚,把一辆车判给男方,铺面判归女方并由女方支付50000元给男方。现在甲方以未签订协议为由要求女方返还铺面并退还房款。请问: 1 甲方与男女双方之间的铺面买卖是否成立,能否得到法律的保护? 2 如果铺面被甲方收回,那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返还已经支付给男方的50000元吗(是提起再审还是单独另行起诉)?
有对夫妻,老公在外有外遇,他们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在八年前结了婚,分到一百多万的吊机,小儿子2010年结婚只分到48万。目前老公身上有170几万,有辆轿车,家里还有房子。如果这对夫妻离婚,老婆能要求收回大小儿子的家产,重新分配吗
他们是一对再婚夫妻,结婚后买了一套共同的房子,房子是大家用婚前财产买的,当时买房是老婆出了20万,老公出了10万,现在老婆想离婚,老公不想离婚,老婆提出离婚的原因是老公打了他的儿子,想请问的是,如果老婆起诉离婚财产可以按照比例分配吗?谢谢
我刚结婚一年半,要离婚,我是女方,自己本身没带什么家产结婚,登记之后我们双方共同贷款分期买的房子,房子还没建好,但是我没出过钱,都是男方在还贷,我有刚生一女孩,不到半岁。不知道离婚后房子是否有我的一份。
男方提出离婚,然后给列出一份清单,要求女方按照清单列出的金额把钱退给男方,清单内容包括订亲的1万元,婚前彩礼2万元,婚前男方送的衣服,耳钉,鞋子大概两千元,还有婚前的三金1万2千元,然后是婚后送我的一个相机折合人民币1千五百元,总计4万3千元,男方要求是否合理?
律师你好 ,婚前男方买车发票写的女方的名字,婚后感情不和女方起诉离婚,男方有女方父母承认男方买车的录音。法官也承认录音。跪求 车归谁所有
我和妻子很早就感情不合,她在外面赌钱瞎混,我的店也让她干倒了(店是我父母出资的,开始是我经营的,后来她负责搭理,最近几年也一直没有存款。)。我为了孩子一直拖着没离婚,想她能改过,现在已经分居快一年了。最近被银行通知她信用卡恶意透支(知道的是3个银行卡,可能还有不知道的),然后我就打电话给她,她也不接
协议离婚不成,对方声称要把他近来承包的几个工程转让他人。并且要把婚后房产转手他人,我该怎么办?是否我很被动了。谢谢你们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