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您好!我和前妻因感情不合离婚了,之前我们共同贷款买过房子,离婚后产权归属于前妻名下,我现在已经无房子可住,请问,我现在再买房,属于首套住房吗?可以享受首付30%的政策吗?
我爱人儿子三人与父母同住,房子是父亲单位福利分的,03年买下售后产权房,产权归我一人名下,也就是说五人中我父母.爱人儿子享有永久居住权,因此房只有我们五人户口,08年1月父亲过世,想请问这样的房子算不算父母的遗产,谢谢,
女方和男方同居了三年,在同居期间也都是对外宣称夫妻,并且共同拥有一套住房,房子落户是女方的,首付是男方所付,但每月的月供都是女方在供,最近女方才发现男方已经结婚了,女方能不能以重婚罪起诉男方?该如何取证?房子是否能归于女方,请专业人士帮帮? 虽说首付是男方付的,但所填写的也是女方的姓名
婚前一方享受了单位的集资建房,离婚后另一方是否也属于享受了住房优惠政策
我与前夫1999年十月登记结婚,2002年法院叛离,因为在1993年的时候,前夫出资购买了单位的集资建房,(房款付清),现在政府在审批职工享受住房优惠政策时,给我的审批意见以享受了房改房,我前夫的婚前房,我有权享受吗?当时法院也没判给我呀?我也无权提出分割呀?这公平吗?我该怎么办?
我在医院工作,06年获编为事业编制,在单位暂时有一个什么权证都没有的住房,但本人的户口一直又是农业户口(农村居民),且宅基地的产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又都在本人名下,并具有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地证,请问在征地农转非时,我是否属于住房安置对象?
配偶在生前参加了“互助互济会”,去世后拿到了 互助互济会给予的补助,补助分为3块:1、大病补助 2、特殊补助 3、死亡补助 ,请问这些补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在配偶去世后,企业给付的 企业补充养老金 是否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是唐山汉沽管理区果园一队的一个居民,我们队长利用他的职权为当地的一个恒天然公司(新西兰的)搞运输从中挣取提成,一个月大概能有几十万,现在得用几百万的提成比运输的车队挣的还多,请问这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