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有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问题,我们是房地产管理中心物业管理处的职工,我们的机构这如下 房地产管理中心本身还有局机关六个科室,下属还有各个(5个)镇产权管理中心(办房照)和一个评估公司和一个测绘中心和一个物业管理处,我们是物业管理处的职工,我们物业管理处下属还有房产监察大队和危房安全鉴定中心和物业公司这几个机构,我们具有合法的行政许可证,单位有,职工也有,但领导不让我们从事我们合法的工作,就让我们从事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每天收费,管理小理,已经七八年了,现在由于单位要把我们全部改为企业,但我们认为不合理,但我们对于法律方面的事不是很懂,但我们具有行政执法职能,但被我们房地产管理中心的主任(局长)拿走给别的科室的人了,基本不用我们去做那项工作了,但我们具有国家颂发的物业管理处行政许可证,我们的编制是事业编制,工资也是走的事业职称,基本实行自筹自支的经营,但我们物业公司这三年实在经营不下去了,县里还不让我们弃管小区,局里还不让我们破产,局里(也就是管理中心,给我们拨了20万给我们开资,所以我们现在也弄不清我们到底是事业还是企业。但我们不想归为企业,我们都有行政执法证,我们想咨询一下,单位把我们归到企业中,合法吗?为什么?
事业单位改制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合法吗?我们有权利要求恢复工作吗
我于2001年改制,属于岳阳楼区卫生局下属的一家医药公司,历属卫生局监管,但是改制时未签订解除劳动关系,也没有下岗证、失业证、通过法律的完善,人性化的解决群众的困难,我们职工要求重新恢复工作。
今年和一个女孩子开房,后来那个女的把我供出来,判为嫖娼被拘留10天,后来派出所也没有通知我的单位和家人,他们就让我说我是无业人员的。我不知道这样会不会进入我的档案,还有我还可以入党和进事业单位吗?这样的后果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其他的影响,求各位帮忙告诉我一下,急!以后再也不会犯了!
原事业单位工人,退休前五年,领导说学校工人化机关管理,应按事业还是企业退
农场正式职工,82年调入学校,按事业单位工人缴纳养老金十九年,2000年领导说学校工人化机关管理,可自己还是为学校烧锅炉05年2月退休应按事业还是企业来退
我是一名县水利局下设乡镇水利农机站干部,从事水利工作已15年,取得了助理工程师职称,工资也按助工水平发放,但今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我的人、财权全部下划到政府,参加政府统一竞争上岗另外的岗位,现在,县人事局在套改工资时,按2007年工资套改政策将我的基本工资降了100多元,理由是我已经没在水利岗位工作,不能认
部门领导经常独自一人购买、保管用于公务接待的电子消费卡,出去送人也是自己一个人去。不知道对于这种行为有什么规定吗?否则他一人贪污了,有谁会知道呢? 这位领导就是财务部门的领导,这种事情他说送人了,又不可能问被送的人,所以他知道不会出事,一直自己拿着。
我单位是事业口的集体企业,改制后各人资产部分强制入股。这样做合法吗?
我单位是事业口的集体企业,改制后各人资产部分强制入股。这样做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