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另一债权人在分配执行到的款时,法官说被执行人是公务员还有 工资,所以优先给先查封的人,有道理吗?
我和另一债权人在分配执行到的款时,法官说被执行人是公务员还有工资,所以优先给先查封的人,有道理吗?这有法律条文规定吗?我是后查封的,我有可以要求按债权本金的比例按比例分配吗?或请问我可以怎么样要求分配呢?谢谢!
我上个月在这个网上曾发表了《在起诉前,被告已将财产转移或隐藏,法院该如何执行?》一文,得到了许多律师的指点和帮助,谢谢大家! 可现在在这个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对方履行了65万元中的5万元,承诺每月扣除工资2800元(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拿到一分钱),并且已经冻结了对方的住房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可
我上个月在这个网上曾发表了《在起诉前,被告已将财产转移或隐藏,法院该如何执行?》一文,得到了许多律师的指点和帮助,谢谢大家! 可现在在这个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对方履行了65万元中的5万元,承诺每月扣除工资2800元(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拿到一分钱),并且已经冻结了对方的住房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可是我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他跟父母在同一户口可以执行其父母的财产吗,按法律不能执行 但他们在同一个户口上着样能执行吗
在我维权的一个案件中,发现了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擅自发行股票帮助的一张法院执行文书。此文书违反了证监法、《国办发(2006)99号》、四部委联合发布的《证监发(2008)1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冻结或强制转让股权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1999]第143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登记管理若干问题
冻结被执行人的名下银行存款限额度为1805元(含执行费用50元) 那么请问。被冻结的这张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折里面剩下的金额是否全部都被冻结了呢?还是只是冻结这个存折里的其中的1800元固定资金不能取现,其余的还可以随便取现呢?
我司错汇一笔款到被执行人帐户,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发现被执行人的银行帐户已被其它法院查封,另外的土地/厂房等已出租给其它公司,执行厅的法官说不能执行已出租的财产(但听律师说是可以执行的),是这样的吗? 谢谢